1994年8月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题会议纪要﹝1994〕26号)成立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总面积9.68平方公里(建规发〔1998〕101号),同时成立了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04年,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对全国开发区进行土地清理整顿,平阳经开区规划区内经核准除去中东部1.4平方公里基本农田,确定平阳经开区规划范围8.28平方公里(国土资源部公告〔2006〕第12号)。2018年经国家重新核准后面积为5.47平方公里(国土资源部公告〔2018〕第4号)。2012年4月,省政府正式批复并原则同意了该方案(浙政函﹝2012)59号)形成“一区四片”格局,整合提升范围为52.08平方公里,其中包括国家核准面积8.28 平方公里,已授权管理面积6.06平方公里(站前片区3.32平方公里和务垟片区2.74平方公里),拟授权管理面积35.74平方公里(包括墨城—西湾海涂围垦区35.14平方公里和垂杨钱仓工业园2.6平方公里)。2014年省政府正式批复产业平台深化整合提升《平阳经济开发区“一区六园”方案》(浙政办函〔2014〕88号),形成“一区六园”的格局。以构建机械机电、汽摩配、皮革、塑编塑包、新材料等装备制造产业链为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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