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工作,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审批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凡在黄石市城区内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的生产性或非生产性重点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均适用本规定。对政府投资项目,仍按原规定办理基本建设审批。一、联合审批原则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以“主审受理、首办牵头、分头承办、集中会审、减少程序、限时办结”为原则的投资项目三段式联合审批机制。
主审受理:凡在我市投资的项目核准、备案、转报,一律在“中心”的主审部门窗口受理和发放有关批准文件、证照。
首办牵头:投资项目在项目核准或备案、规划、建设的审批环节中,分别由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管委作为主审牵头负责联合审批,其他协审部门必须服从主审部门的联审安排。
分头承办:投资项目的协审部门在主审部门统一组织协调下,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审批事项进行审理,做好会审准备。
集中会审:主审部门收到投资项目申报材料后,应立即组织有关协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集中会审,作出会审决定,形成会议纪要。
减少程序:各审批部门的审批程序必须是法定程序,严禁自行规定其它审批程序。
限时办结:各联审阶段的主审部门和协审部门应对本阶段、本部门的审批时限作出承诺,审批工作必须在承诺时间内办结。
二、联合审批内容
联合审批包括投资许可联审、规划联审、建设联审三个阶段,由主审部门牵头、协审部门参加,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项目的全部审批事项。
投资许可联审阶段
审批内容:项目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预审、绿红等指标预审、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证明或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等。
主审部门:市发改委。
协审部门: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房产局、市工商局等。
规划联审阶段
审批内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手续等。
主审部门:市规划局。
协审部门: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房产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地震办、武警黄石消防支队、市园林局、市市政设施管理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黄石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等。
建设联审阶段
审批内容:施工许可、消防审核、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等。
主审部门:市建管委。
协审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局、武警黄石消防支队、市园林局、市市政设施管理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等。
三、联合审批运作方式
窗口受理:项目单位根据联审部门的责任分工,到联审第一阶段主审部门设在“中心”的窗口咨询、办理有关事项,由主审部门的窗口负责人召集协审部门的窗口负责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初审工作必须在受理后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告知项目单位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明确意见。初审合格受理后,录入主审部门和协审部门窗口计算机,开始计算审批时间。
部门联审:项目申请受理后,由主审部门窗口和协审部门窗口转报所在部门分管负责人。主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迅速组织协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联合会审。
集中踏勘:对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投资项目,由主审部门组织协审部门进行集中踏勘,不得分头多次踏勘。
一次性缴费:涉及主审部门和协审部门审批工作的行政性收费,各部门只填写收费通知单交发证窗口,由项目业主最后取证时一次交纳,所收资金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办理。
办结移交:联合审批的各阶段结束后,由上一阶段的主审部门向下一阶段的主审部门移交有关审批材料,两阶段的主审双方责任人在“联合审批材料移交单”上签字移交。第二阶段联审计算时间从签字的第二天开始,第三阶段联审计算时间从招标工作完成后申报的第二天开始。
证照办理:各阶段联合审批工作结束后,主审和协审部门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妥所有批准文件、证照,并由主审部门窗口统一发放到项目单位或由主审部门根据需要随审批材料移交下一阶段主审部门。
四、联合审批工作要求
责任主体:三段式联合审批的责任单位为各阶段主审部门,主审部门对承诺时间和联审结果负责,在审批过程中负责召集联审会议、汇总联审意见、起草会签联审会议纪要、督促协审部门按时办结审批。
缺席默认:各协审部门必须按时参加主审部门召集的联审会议,明确表达部门审批意见。对未参加联审会议的协审部门,主审部门将视为默认同意,相应的审批责任由缺席协审部门承担。
内外联动:除各联审部门之间应按“中心”的要求进行联动外,参与联审的各部门内部还要建立科室联动机制,适应联审要求。
业务骨干前移:各联审部门要将业务骨干派驻“中心”窗口,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窗口审批力量,确保初审质量,因初审质量问题而延误工作日的,由相关联审部门负责。
专人专班:各联审部门要制定内部联审运作制度和AB角制度,参加联审的部门要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专班,各部门要将有关制度及人员名单报“中心”和主审部门备案。
五、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网上审批
加快城域网建设,构建一个“公开、透明、快捷”的网上办事平台,为实现投资项目审批的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监控、网上回复创造条件。
六、保障措施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及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投资项目审批的监督检查,为高效审批提供保障。
“中心”、主审和联审部门要制定项目审批操作规程。建立项目审批台帐登记和联系卡制度,并完善电子监控系统,对审批过程实行全程监控、跟踪督办,及时掌握进度,协调解决问题。
市监察局派驻“中心”的监察室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要主动跟踪联审进度,积极受理、查办投资者的投诉,将办理情况及时回复投诉人。
对不按规定做好投资项目联审工作的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由市监察局派驻“中心”的监察室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市监察局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黄政办发30号)追究责任。
“中心”要建立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一月一通报制度,对重要情况要随时通报。
将投资项目联审工作纳入年度行政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和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范围,严格奖惩。财 政 奖 励1、对外商投资改建的现有国有、集体和乡镇企业,除享受规定的税收优惠外,其改建后新增增值税超20%部分,其中属于地方分成范围内的,头两年企业全额纳税后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企业,第三年至第五年企业全额纳税后由同级财政按其缴纳税额的50%返还企业。
2、对投资农林牧渔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在享受国家规定的5年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期满后,10年内企业所得税在全额缴纳后由同级财政按其缴纳税额的50%返还企业。
3、对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中小企业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新增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奖励给项目业主单位。
4、对新办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新增税收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第一年70%、第二年50%、第三年30%奖励给项目业主单位。
5、对投资旅游和商业等领域,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新增税收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20%奖励项目业主单位。收费项目优惠1、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市物价局制定的《黄石市外商投资企业税外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表》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一律免交市有关政策性集资。
2、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外收费实行下列优惠原则:
凡市立项目外商投资企业一律免交。
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就低不就高。
省内其他城市不收的项目黄石一律不收,收费标准高于省内其它城市的,降至低于其它城市标准。
部分管理性、检测性收费减半征收。
3、对外商投资企业税外收费实行“两证一卡”制度,即《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凡违反“两证一卡”制度,不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票据,不按规定项目、标准乱收费的,企业有权拒交并向有关部门投诉。外经劳务1、居民劳务输出。向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资格,并经工商、公安部门批准登记的单位咨询、报名。报名者须具备思想健康、热爱祖国、身体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文化知识。
2、派出单位根据国际市场所需劳务情况,对报名合格者进行选审,并要求提供相关个人资料、证书、填表格。
3、选审合格者办理相关和雇佣合同,约定派出时间和要求,进行出国前的培训和安全教育,按国家外经贸部规定收取管理费,办理出国手续。
4、派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和劳务《合同》对已派出的劳务进行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维护其合法权益,直到劳务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按时回国。鼓励外商投资税收规定1、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增值税实行价外计税,以不含增值税税金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税率分三档:(1)纳税人销售或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税率为13%;
(2)纳税人出口货物的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3)除上述例举的以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为17%。对生产规模达不到标准,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应纳税额为销售额乘以6%。2.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消费税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税方法。纳税人出口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消费税的税率为:烟类30-45%;酒精类5-25%;啤酒、黄酒(吨)220-240元;化妆品30%;护肤护发品17%;鞭炮烟火15%;贵重首饰10%;汽油(升)0.2元;柴油(升)0.1元;汽车轮胎10%;摩托车10%;小汽车3-8%。3.营业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按其取得的收入(包括价外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额。
营业税的税率为:交通运输业3%;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5%;邮电通信业3%;文化体育业3%;娱乐业5-20%;服务业5%;转让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5%。4.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其所得税税率为30%,另按应纳税的所得额缴纳3%的地方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该企业的应纳税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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