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首市小微企业政银集合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及企业:
《石首市小微企业政银集合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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