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婺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企业实施的市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购进的国产设备额的4%给予资助,对引进20世纪90年代国际先进设备,按进口设备额的8%给予资助。对市重点优势企业,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上一年度出口额在800万美元以上的自营进出口企业和医药、工量具两个特色行业企业,所实施的市级以上重点技改项目购进国产设备,再按实际购进国产设备增加1%给予资助。对汽摩配行业企业按购进设备额(包括进口和国产)增加2%给予资助。

●对列入政府培育的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实行扶优扶强政策。对区重点优势工业企业超过平均社会贡献率和平均地方财政贡献率的部分返还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生产经营。

●标准厂房补助。对新批外来投资企业租用标准厂房一年以上的给予租金补助。补助标准为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3元,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2元,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1元。

●一事一议政策。对符合我区产业规划的大项目,包括汽车项目等,实行一事一议,将给予更大的优惠。

●对投资的农业项目给予更大的优惠。在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后,再按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30-50%予以奖励,为期2-3年。在被认定为“先进技术型”或现代农业项目的,可给予更大的优惠。

●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和驰名(著名)商标。获得“中国世界名牌”奖励100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奖励50万,获得省级、市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给予3-10万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