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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城市有机更新区块十五(西门区块)旧城区改造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批复

义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城市有机更新区块十五旧城区改造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上报的城市有机更新区块十五旧城区改造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购买服务内容包括指定区域的棚改征收。该项目应严格按照《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授权你委作为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该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二、同意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纳入财政预算,购买主体应按购买服务合同要求,及时、足额向承接主体支付资金。

三、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具备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资质,同意你委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该公司为项目承接主体。

四、政府购买服务期限、支付金额及计划最终以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请你委按照上述批复办理相关手续,抓紧落实。

特此批复。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