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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解读

一、起草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聚集创新要素、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意见。

二、发展目标

目标到2020年,全区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满足全社会创新创业需求。具体目标:

建成10家以上能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明确产业导向和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和创客服务中心,构筑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创新创业服务大平台。

吸纳集聚一些天使投资自然人、天使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投融资渠道更加顺畅、科技金融紧密结合,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

建成3家以上专业孵化创新工场,重点助推生物医药、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有机新材料、创意文化等领域创新创业;

注册孵化500家有效助力“港口经济圈”建设的创新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港口后服务业,引领临港工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辅导培育1000名以90后大学生创业者、大企业高管及连续创业者、科技人员创业者、留学归国创业者为代表的“新四军”投身创新创业大军。

三、主要政策措施

培育创新创业平台

1.建设具有北仑特色的众创空间。重点依托科创园、智能装备园、留学人员创业园、数字科技园、产业基地、工业社区以及宁职院、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中科院上海有机所等现有优势条件以及广泛的社会资源,积极吸纳集聚一批创客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公平原则,建设一批为创客、创新团队、创新企业提供低成本、全方位、全要素、便利化服务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对于区级众创空间和创客服务中心,按照前期购买公共软件、开发工具、仪器设备以及必要的场所装修与设施维护、房租等实际投入给予50%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30万元和20万元;后续运作经费经绩效评估合格每年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和15万元补助。对于评为市级示范众创空间和创客服务中心,分别再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补助,每年后续运作经费补助可以分别增加到50万元和20万元。对于北仑创客网的运行经费每年补助10万元。

2.吸纳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服务。充分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投资者、中介服务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投身成为向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特色化、个性化的众创空间载体;支持产业园区、工业社区建设众创空间,建立以项目分享为中心的网络社区;支持行业协会发挥会员企业资金、设备、人才优势,建立众创平台;鼓励民营资本选择交通便利、生活配套齐全的旧厂房、楼宇等进行改造,为创客提供集公共办公区、活动区和住宿区为一体的创新创业空间,以及提供创新技术和实践经验结合的创客服务,加快科技成果实施转化。鼓励大企业建立服务大众创业的开放创新平台,联动产业链创客资源,成立创客俱乐部。

3.鼓励院校构建众创空间。支持宁职院开设创新学院,建设与创业教育相适应的高素质兼职创业教师队伍,通过全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为大学生青年创客提供创业培训、工商注册、创业交流、融资对接等创业服务。支持其他高等院校来北仑创建“众创平台”,组织大学生青年来北仑创新创业。支持以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为代表的研究机构来北仑创建“众创平台”,发挥人才、设备等资源优势,提升我区创新创业品质。

4.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三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支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

建设创客服务体系

1.强化完善创新创业辅导体系。支持创客服务中心聘请成功创业者、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担任创业导师,为创客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业对接等免费创业服务,鼓励创业导师与被辅导企业形成投资关系,努力形成“创业者--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良性互动机制,积极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事创新创业服务,充分发挥孵化机构基础服务资源优势,为创客提供涵盖项目筛选、团队构建、投资对接、商业加速和后续支撑的全过程孵化服务,支持众创空间和创客服务中心为创客、创业团队提供多项廉价优惠服务,对于筛选后入驻的创客项目将参照科技创新券方式给予一定的创新创业补助。

2.培育发展科技服务业。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为中小型初创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优质服务,支持服务机构为初创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测试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服务。提升完善北仑网上技术市场,便捷技术成果转移。开放共享公共科研仪器设备,鼓励“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大型科学仪器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单位、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中心等将科研仪器设备以及相关“科技文献检索服务平台”的科技文献以非盈利方式向创客开放共享;支持社会资金购买的大型科学仪器、实验设备以合理收费方式向创客提供小试服务。

3.开展“互联网+”创客行动。建设北仑创客网及创客微信,打造互联互通的北仑创客发展互联网高速公路和服务区,发挥互联网服务创客、促进创业的乘数效应。

完善创业融资机制

1.拓宽创业投融资对接渠道。积极引导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市创投引导基金、市海邦人才基金等财政资金投向北仑众创空间的创客企业;鼓励创投机构、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在北仑区设立天使、创业投资基金,重点对众创空间内企业开展股权投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风险投资投向众创空间,健全众创空间投融资功能,形成创业与投融资前期对接。

2.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建立区科技金融专项资金,设立科技信贷风险池,重点鼓励科技银行优化信贷结构比例,面向创客企业提供科技信贷、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科技金融服务,探索培育发展众筹、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小微银行等科技创业金融服务方式、增强金融机构对大众创新创业的对外服务能力;鼓励保险公司推出自主创新型小微企业的科技保险产品,健全创新产品市场应用的保险机制,防范化解产品研发与创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