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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鲟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鲟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鲟鱼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区的区位优势和水资源优势,使鲟鱼养殖尽快形成产业化、规模化,实现鲟鱼富民目标,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加快推进我区鲟鱼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渔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大力发展高效生态水产养殖业。以鲟龙公司为龙头,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生产经营模式,积极推进鲟鱼产业化进程,努力建成国内一流的集鲟鱼育苗、养殖、加工、出口、休闲观光为一体的产业基地。

发展目标:到2010年,规模鲟鱼养殖基地面积达到500亩,实现综合产值3亿元。其中年培育苗种2000万尾,苗种产值达6000万元,养殖产量达到2000吨,养殖产值8000万元,加工产值1亿元,休闲渔业产值3000万元,带动800人从事养殖及相关产业,相关产值3000万元。年增加渔农民收入4000万元以上。

二、鲟鱼产业的规划布局

我区水资源十分丰富,境内的乌溪江上游有两座高坝型水库,在石室乡和花园街道的8个行政村有千余亩土地可开发养殖冷水性及亚冷水性鱼类。其中石室乡的石一村、石二村、石三村、下石埠村、桃坑头村、响春底村、开元寺村、崇文村和花园街道的缸窑村、普珠园村等10个村和花园农场,重点发展流水性池塘养殖,规划面积500亩,按养殖、加工的侧重点不同,规划两个产业园区。

一是高新技术园区。规划位于石室乡石二村的鲟鱼养殖休闲基地和位于花园街道花园农场的衢州市柯城区鲟鱼高新技术园为集鲟鱼育苗、养殖、加工为一体的鲟鱼高新技术园区。园区主要养殖高品质鲟鱼,开展鲟鱼苗种的繁育,并引进鱼子酱、生鱼片生产线,进行鲟鱼系列产品的精深加工。

二是商品鱼养殖园区。规划以石室乡的响春底村、开元寺村、崇文村、桃坑头村和花园街道的普珠园村为商品鱼养殖核心区,主要为鲟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用于精深加工的成品鱼,同时为餐饮市场提供鲜活商品鱼。

此外,要鼓励符合鲟鱼养殖条件的地方发展山区溪流性养殖和山塘、小水库的零星养殖。

三、加快鲟鱼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1.鼓励通过土地流转促进鲟鱼规模化养殖。相关乡(街道)要根据本地的实际出台相关土地流转政策,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养殖园内土地租金,既要考虑投资者的利益,更要兼顾农民利益。

2.鼓励标准化鲟鱼养殖小区建设。对新建水泥养殖池达到规定标准的农户,并通过综合验收的,区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养殖户奖励扶持,2007年建的标准水泥养殖池每平方米补助60元,2008年新建的每平方米奖励补助30元。具体由区水利局牵头实施。

3.鼓励在规划园区内发展鲟鱼养殖。区水利局要优先为落户园区的养殖户提供优质种苗和免费的技术指导,每年组织二期以上的鲟鱼养殖培训班,邀请专家、技术人员讲解鲟鱼养殖的相关技术;规划、国土等部门要为园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柯城信用联社在信贷政策上要向鲟鱼养殖户倾斜;相关乡街要配合做好土地流转政策处理等工作,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4.区乡两级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对鲟鱼产业发展的投入。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持鲟鱼产业发展,每年确定不少于300万元的贴息贷款额度用于支持鲟鱼产业的发展。

5.积极创建鲟鱼产业化合作组织。发展鲟鱼养殖专业合作社,加强龙头企业、基地和农户的联系,并积极开展技术推广、交流、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活动,积极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有利于鲟鱼产业化发展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切实推进我区鲟鱼产业化的快速发展。

四、切实加强对鲟鱼产业发展的领导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鲟鱼产业化领导小组,发改、规划、国土、水利、财政、环保、信用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相关乡、街要建立相应的鲟鱼产业化领导小组,切实保障鲟鱼产业的快速发展。

2.加强考核,典型示范。将鲟鱼产业化发展工作列入区政府对相关乡、街(镇)的考核,区政府每二年表彰一批在鲟鱼产业发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获得鲟鱼产业示范乡镇、示范村的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吸引外资兴建养殖小区,养殖场的有功人员,按照区招商引资政策给予奖励。

3.加强宣传,造浓氛围。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抓住机遇,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我区发展鲟鱼养殖所具有的资源优势和各项优惠政策,宣传加快我区鲟鱼产业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宣传动员,形成浓厚的鲟鱼产业发展氛围,有力推动鲟鱼产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