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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浙江长兴县招商局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外商投资的工业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减半期间县得部分的100%奖励。

外商投资高科技及农业加工项目,第十一至十五年企业所纳的所得税,县得部分再予30%补贴。

外商投资的科研、仓储等适合于开发区配套的服务性项目,企业所得税县得部分二免三减半。

外商投资企业将所得利润直接再投资,其再投资的利润原已缴的企业所得税,返还40%,县得部分奖励30%。

外商进口的技术设备,所缴纳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其50%用该企业投产后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的县得部分给予奖励。外商投资的农业开发项目,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县得部分五免五减半。

2、行政性规费减免:所有行政性规费的所得部分,生产性项目免50—100%;服务性项目30—60%。

3、享受“一卡通”保障:持证者享有:行政服务、医疗保健、居留及子女入学,道路交通、电信服务、金融服务、旅游餐馆等一系列优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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