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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 土地政策:九通一平的熟地,净地出让价每平方米135-180元,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家、省级高新项目,实行更优惠地价。

■ 技术改造:企业实行技术改造,其新增设备可获取设备价值 3%-10% 的技改贴息或奖息。单个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当年投产实现利税 2000 万元以上,给予 50-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出口创汇奖励:自营出口增值税先征收后返还,对自营出口企业和外贸流通企业出口创汇实行累计递增奖励制度,除享受国家创汇补贴外,开发区再实行奖励。

■ 无费区:属市开发区管委会的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两年内全免。

■ 引资奖励:引荐外资工业企业的第一中介人,按实际到位外资额按(美元)1%-8%(人民币)累进比例计提奖励。

■ 摊位补贴:鼓励入园企业参加境外招商(展销),开发区实行参展摊位补贴。

■ 配套设施:工业园区为入园企业提供廉价的工业标准厂房和职工公寓,标准厂房月租金5-8元/平方米。外商投资企业租赁标准厂房,三年内按开发区标准租价(5元/平方米.月)的20-50%给予租金补贴。

■ 全程服务代理:开发区项目推进中心为入园企业提供全程免费代理服务,十五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