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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机动车停车泊位服务收费管理的通告》的说明

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县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据县交警部门统计,截止2009年底,全县各类机动车约7.39万辆,其中:小型汽车3.28万辆,摩托车3.92万辆。并以每年8000辆的速度增加。受城区交通设施建设滞后,机动车出行量相对集中等因素影响,使得城区交通拥堵,“行车难、停车难、行路难”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政府和公众广泛关注的焦点。化解这一矛盾要多措并举,在加快旧城改造、新区拓展的同时,要完善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增加停车泊位和疏散车辆等有机结合。目前当务之急是运用价格杠杆手段,调节对城区停车泊位管理,实施服务收费,从源头上促进车辆有序停放,提高停车泊位的周转率,缓解停车难,疏导城区交通,从而达到有效管理。一、停车收费有利于提高泊位使用效率,缓解停车供求矛盾。一方面目前由于路边临时泊位无偿供给,部分车主长时间占用泊位,导致无序停车。而通过泊车收费管理,变无偿为有偿,客观上刺激了停车者的短时泊车行为,提高了泊位的周转率。另一方面,通过泊车收费管理,增加路边停车的费用,引导车辆停放到路外停车场(或地下停车场),使城区的泊位建设和管理步入良性循环,发挥其最佳的社会效益,有效维护城市秩序,提高城市品位。二、停车收费有利于平衡交通流量,缓解交通拥堵问题。第一,可以减少过多车辆进入交通拥挤区域,缓解区域停车供求的矛盾;第二,可以增强其它区域土地使用的吸引力,使停车需求分布密度均匀和有序,同时也可以疏散和平衡交通的流量和流向;第三,三通过停车收费这一价格杠杆的调节,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三、停车收费有利于倡导“绿色出行”,打造低碳城市。本方案拟采用“咪表”管理模式,对于倡导市民少用汽车,保护环境;对于减少人工收费的弊端,规范停车收费行为;对于促进停车者快停快走,提高泊位周转率;对于运用先进成熟的管理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档次都有重要的作用。据了解,目前宁波等多个城市都采用咪表管理,基本取消了人工收费。去年温岭首次推广该模式,收到明显效果。四、停车收费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推行咪表管理模式,将在城区提供200余个公益性岗位岗位,对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二、收费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二是《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三是《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三、起草过程县城管局应人大议提案、群众来信来访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参考兄弟区县做法,征求了有关领导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本《通告》报县政府审定。2010年5月4日,县领导召集公安、交通、物价等相关部门领导逐条讨论了本《通告》,会议听取了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经反复修改论证,《通告》草案成熟后,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最后,经县政府领导集体讨论,由卢敏常务副县长签署,本《通告》正式发布实施。四、主要内容收费方式:实施咪表收费方式。收费路段:丹城公园南大门、南街、天安路。收费时间:每天8:00-21:00。收费标准:停车时间1小时及以下1小时以上至1.5小时1.5小时以上至2小时2小时以上至2.5小时2.5小时以上至3小时3小时以上5小时封顶。次日在收费时间继续停车的,须重新计费。收费标准23468每半小时加3元20注1:上述收费标准为小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大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加倍,大、小型机动车划分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规定执行;2:军车,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抗灾救灾车辆以及处置突发应急事项的车辆免费;固定资产投入及资金来源:试点路段投入:1、咪表投入:试点区域总计规划车位462只泊车位,总设置停车位咪表195个,其中道路停车位咪表224个,二车位咪表121只;人行道泊车位238个,四车位泊车位74只;计投入人民币61.102万元。2、停车位划线:5万元;3、标志表牌制作4.8万元;4、办公设备及其他:25.2万元。以上96.102万元由政府财政投入。运行经费及收支平衡测算管理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由县财政划拨1、管理人员人数:工作按两班制实施,以每人管理6杆“咪表”计算需管理人员65人。管理人员工资按1.8万元/年·人,需要117万元/年。2、办公经费、维修、巡查、中心管理人员等费用23万元。以上两项合计140万元/年。按每个停车位20元/天计算,可收费142.35万元,结余2.35万元,基本持平。运作方式:实施停车泊位服务收费管理采用“政府运作”模式。就是政府对咪表等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建设,交由城管部门统一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县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前期基础设施由公共财政投入,运行期间售卡平衡。收费管理人员采取委托劳动服务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城管部门对其培训后上岗。采用“政府运作”模式收费主要目的是群众容易接受,待条件成熟可逐步过渡到政府服务外包。201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