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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柏县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机制工作方案及配套制度的通知(双政通〔2016〕76号)

《双柏县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机制工作方案》《双柏县社会应急联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双柏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流程》《双柏县社会应急联动处置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双柏县社会应急联动单位考核内容及平分标准》等文件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双柏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4日

双柏县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机制工作方案

为建立完善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机制,充分整合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工作,推动建立完善社会应急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并规范高效运行,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为依据,紧紧围绕“平安双柏”“法治双柏”建设目标,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机制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整体效能为重点,积极推进突发事件社会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众求助事项,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建立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双柏县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双柏县社会应急联动处置流程》、《双柏县社会应急联动处置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推动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工作机制。

三、基本原则

政府领导。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机制,统一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公安牵头。由公安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抓好工作推进。

统一指挥。依托公安局指挥中心建立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按照政府授权对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实行统一指挥调度。

部门联动。明确联动单位(部门)职责任务,建立完善联动工作制度,确保联动顺畅。

社会参与。整合并引入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联动处置工作。

快速高效。加强联动处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联动处置快速高效。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柏县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 长:闫 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继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维富 县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沈华清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八个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成员单位: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委宣传部、县委政府信访局、县外侨办、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地震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气象局、县公路段、楚雄公路管理局双柏分局、县烟草专卖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团县委、县供电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双柏县支行、县电信公司、中国移动双柏分公司、中国联通双柏分公司、县网络公司、中石化双柏分公司、中石油双柏分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华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鲁光政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应急办、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联动处置指挥体系。按照“信息化、综合化、一体化”的要求,在县应急办下设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与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合署办公,赋予联动处置指挥调度、通报协调、装备调用、检查指导等职权,履行接报警和应急联动指挥协调职能。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接到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警情后,由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以网络派单、集群对讲机、传真、电话通知等途径,采取“点对点”指挥调度模式直接指令相关职能单位处置。相关单位到现场后,须第一时间向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回告,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将根据警情变化及回告情况,视情指令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指导参与处置,处置工作应在24小时内反馈处置结果。

(二)建立联动处置运行机制。把承担有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职能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纳入联动处置工作体系,并按照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服务民生的紧密程度,划分为三个联动层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包括交警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有限公司、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承担经常性社会服务和应急处置的部门实行一级联动。一级联动单位实行双轨制,既独立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又服从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调度指令,并实行“四定’’工作制度(即定值班场所、定专门队伍、定值班车辆、定职责任务),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公安派出所、交警、消防、120医疗急救等部门在接到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后,城区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其他一级联动单位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

通信、人社、国土、外桥、林业、农业、地震、信访、教育、经信、烟草专卖等非经常性承担社会服务和应急处置的部门实行二级联动。二级联动单位实行“三定”工作制度(即定专业人员、定联系方法、定职责任务),确保能及时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救助和服务任务。

宣传、财政、民宗、发改、经信、司法、法院、检察院、气象、科技、金融等不直接参与社会服务和现场处置任务的部门实行三级联动。主要承担应急联动工作的保障、安置、咨询、宣传等工作。三级联动单位实行“三到位”工作制度(即管理协调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应急响应到位),确保及时做好应急联动辅助工作。

(三)建立联动处置工作考核办法。一是健全联动考核机制,实现高效指挥。县平安办将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平安建设考核。二是对接警调度、出警时间、着装携装、现场处置进行细化、量化,由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与应急办、平安办联合督察,采取日常抽查、每季度通报、年终汇总的形式进行检查考核。通过把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工作评价,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联动处置保障体系。一是依托县政府政务信息专网建设社会应急联动网络推送系统,将110接警系统中的部分功能通过边界接入社会应急联动平台,并在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一级联动单位(部门)设立网络终端,将联动处置警情实时推送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建成一个集“统一接警、网络派单、统一指挥、跟踪反馈、管理考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应急联动工作平台。二是在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设置1个专门工作席位,由安排专职接警员参与接处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警情。三是加强科技装备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系统建设、平台运行和日常维护。

六、措施步骤

(一)组织筹备(9月15日至9月30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双柏县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和联动部门,明确联动处置工作范围及职责任务、联动方式、管理制度等。

(二)动员部署(10月1目至20日)。召开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工作。

(三)组织实施(10月21日起)。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双柏县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机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完成机制建设和工作网络建设。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接处警工作平台为基础,建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设立工作专台,落实工作人员,联动单位和部门设立网络终端,并统一接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组织开展社会应急联动演练。运行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机制,解决联动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是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系统性工程,是事关千家万户的公益事业,提升政府服务能力水平和公信力的载体。非警务类报警求助处置工作是政府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组成部分,处置效率的高低,直接体现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落实党委、政府第一责任,发挥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枢纽作用,强化各级联动单位的专业优势,形成整体合力,切实做好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工作。

(二)精心组织,细化责任。要积极创造条件,按工作内容和要求分解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要按照“整体推进”的思路,加强统筹,一级抓一级,全面协调推进此项工作。

(三)强化督导,提升实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赢得群众的了解和支持。要充分发挥综治、应急、公安和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等部门的督导作用,将建立全县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工作作为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载体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推动建立我县“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指挥平台牵头、部门广泛参与、联动工作顺畅、处置快捷高效”的社会应急联动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