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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1年五华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1年五华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经广泛征求辖区内企业和科研单位意见,经五华区科技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认真组织好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2011年度五华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1年度五华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落实之年,根据《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按五华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部署的要求,全面落实《五华区委、五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五华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区委区政府要求的重点支持范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要求,发挥科技计划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作用,制定2011年度五华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

一、项目指南适用范围

本项目指南仅适用于五华区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为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技术成果转化工作,拟申请区级财政科技经费列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本年度有效。

二、选题范围

(一)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实施专项

1.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按照《五华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五华区“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要求,建设五华区科技创新体系,搭建区域科技创新公共平台。

2.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支持企业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产业技术战略联盟等。

3.技术转移与产学研结合:整合科技资源,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4.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通过对高新技术的研发与引进创新,提升和改造重点产业和支柱产业,为培育区域新兴战略产业进行技术储备。

5.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与五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通过整合创新和引进创新支撑高端信息化,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结合资源环境优势发展新材料和生物技术,发展新能源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潜力。

6.重点产业技术创新:促进装备制造业产品信息化,发展高新技术零部件产业,发展优势整机产品;促进新药发展,促进新产品产值占工业增加值比例的提升。

7.自主新产品研究与开发:促进在新产品开发中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对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进行产品化开发,对接国家自主新产品计划和省重点新产品计划。

8.现代农业技术开发与应用:通过运用高新技术发展现代农业,支撑都市农业、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的发展,支持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9.节能和低碳技术开发与应用:发展节能、减排、降耗技术和工艺,支持低碳技术研发,支撑新型工业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10.环境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技术创新:支持环保新技术开发与示范,支撑环保产业发展,支持区域内水源地保护和滇池等主要湖泊污染预防、控制和治理技术研发与示范。

11.公共安全技术创新,主要支持自然灾害应急处理关键及监测系统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粮食安全和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科技创新项目。

(二)科技富民强县计划

“富民强县科技示范工程”,主要遴选辖区内科技含量较高,能形成产业规模发展的企业承载科技富民强县项目,旨在提升企业科技工作的显示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创新上来,紧密结合区产业结构升级和增长方式改变,支撑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用较强,对提升区科技发展水平和科技管理水平,能体现科技“富民强县”示范作用的项目。

“富民强县技术推广与应用”,项目选择主要围绕区域特色产业、重点农业产业和新农村建设,选择关键技术和新型实用技术,结合科技示范户培育等工作,通过技术培训、技术示范、新品种及综合配套技术推广等开展工作。

(三)社会事业科技发展计划

重大疾病、传染病和地方病等预防、诊断、治疗技术综合研究与应用;生殖健康和出生缺陷诊断技术等人口安全技术综合研究与应用;以及涉及改善民生方面的科技创新项目。

(四)软科学研究计划

区委、区政府关注的创建和谐社会等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研究,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相关科技创新重大政策研究,社会教育教学科研。

三、支持重点

(一)重点支持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项目,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培育与认定,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公共创新平台建设;

(二)重点支持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企业技术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三)重点支持可产生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形成国家和行业标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等科技产出的项目;

(四)重点支持引进省外、国外资金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项目,进行科技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进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五)重点支持获得国家和省市科技部门支持,并明确要求配套经费的项目;

(六)重点支持区政府发展重点项目;

(七)重点支持经认定的各级创新团队申报的符合其研究发展方向的项目;

(八)鼓励申报单位加大科技投入,原则上申报单位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5:1,优先支持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超过10:1的项目;

(九)优先支持R&D支出占销售收入3%以上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四、基本要求

项目申报必须符合《五华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一)在五华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和省外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可与五华区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同申报,申报时需提交合作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二)申报单位是项目的直接承担者和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中介机构;

(三)申报单位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四)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专业履历,必须是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政府公务员(软课题除外)、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可作为课题参与人。

(五)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指科技项目合同书中列前三位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性较强。成果具有可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并有在五华区进行应用和产业化的计划;

(七)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权属纠纷;

(八)根据《五华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不受理有下列情形的项目:

1.同一项目在区级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报的项目,已经获得区其他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

2.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请;

3.承担区级科技计划,正在执行期或不按规定结题、验收或申请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合同规定时限6个月的单位新申报的项目。

五、注意事项

(一)各类项目申报均由五华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科受理。项目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用户在网上通过五华区政府网站(www.kmwh.gov.cn)“五华区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直接申报或从五华区科技局网页的“五华区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中申报,通过选择填写《昆明市五华区科技计划立项项目申请表》和《昆明市五华区科技计划立项项目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进行申报。五华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科在受理后根据本指南和《五华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区科技局,区科技局将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初审、评估和审核工作,审定后报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立项。

(二)申报单位进行申报时首先通过网络在五华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上进行注册用户名、密码及单位基本信息等内容,按系统说明或提示填写材料。

(三)申报填表时间为第一批5月30日前,第二批11月30日前,申报资料受理后概不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四)其他:五华区科技项目指南及项目管理申报系统可在www.kmwh.gov.cn网站里点击“五华科技局”查询并同时可以下载、上报申请立项表格;

申报联系:五华区科信局。

联 系 人:钱 萍

联系电话:3623804

传 真:3628442

E-mail:549853225@qq.com

主题词:科技 201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Δ 通知

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区政协经科委。

昆明市五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11年4月26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