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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呈现三大亮点

今年以来,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以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新起点,紧抓“一个试点、三大平台”建设机遇,服务全州“一个中心、五个示范”战略目标,按照州委、州政府把经开区打造成为“改革创新的试验田”、“跨越发展的示范区”的定位和要求,加快行政审批、机构人事、公共服务等领域改革并呈现出新亮点。

亮点一: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效能提升

立足蒙自经开区实际,借鉴成熟经开区的做法和经验,以“授权管理,封闭运行,办事不出园”为目标,进一步明确了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积极争取行使省、州各级授予的行政审批、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建立责权利相统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动力与压力相对应、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运行机制。一是围绕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重点工作,制定了项目从引进到落地所需办理行政审批环节的流程图,实施清单式管理。二是向州人民政府上报了《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授予部分行政审批和经济管理权限的请示》,请求授予经开区国土、规划、环保、经济发展等方面21项行政审批和经济管理权限,待州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三是向州委编办上报了《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请示》,请求州委编办重新给予明确管委会内设7个部门为经开区设置的7个单独的行政机构,以便各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能职责。

亮点二:以人事制度改革盘队伍活力

以搭建科学的人事管理体制为目标,以高效配置人力资源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加快“一个试点、三大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 红河综合保税区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完善机构设置,创新选人用人和分配机制,初步建立起企业化、扁平化、高效率的人事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建立了“委领导—部门领导—主办”三级负责的“扁平化”管理架构,综合管理职位分设为6级。二是围绕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中心工作,完善了管委会及各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三是建立了全员合同聘用制、竞争上岗制和绩效考核制,按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完成了2015年人员聘用工作。

亮点三:以创新服务促项目落地

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通过与企业“零距离”接触,“无缝隙”对接,为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落地扫清障碍,全力打造效率园区。一是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的要求及“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加快了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落实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为入驻企业开展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二是建立了经开区党政领导分片区对口服务企业机制,定期开展督查调研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完善了项目分包责任制,按照“三个一”的要求推进项目建设,促进项目快速落地。

在下一步工作中,蒙自经开区将进一步拓宽改革思路,强化改革措施,将各项改革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促进经开区管理升级、服务升级、发展提质,充分发挥经开区作为“改革创新的试验田、跨越发展的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