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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政办〔2017〕162号关于成立“电气化吐鲁番”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吐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快推进“电气化新疆”工作的部署要求,促进富裕电能消纳,破解弃风弃光难题,优化能源结构,扩大电力消费,提高电气化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稳步增长。市政府决定成立“电气化吐鲁番”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肖建武

副组长:汤红杰

谢 强

成 员:贵 浩

朱国锋

卢春景

庞 玲

杜汉伟

杨 锦

李江峰

赵新亭

王 平

阿力木.加拉力

陈建华

安金强

罗爱民

李 博

代新宏

戴敬锋

崔允齐

霍学峰

刘泽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朱国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勇智、姚建中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国网吐鲁番供电公司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自文件下发一周内,到发改委脱岗工作。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部署,反映各区县、各部门单位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上报相关信息,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2.及时了解各区县、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掌握工作动态,加快工作进度。

3.对各区县、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职能,压实责任,结合任务,落实到人,围绕《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电气化新疆工作方案〉的通知》及配套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相关文件要求及部门单位实际制定相应配套实施方案,全力做好“电气化吐鲁番”工作推进。各区县政府、示范区管委会是本区县“电气化吐鲁番”工作推进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本区县相关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