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新疆阿克苏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5年,为积极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一轮的对口援建工作,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努力推进阿克苏市跨越式发展。现根据阿克苏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本计划。

一、指标计划

(一)土地供应总量

2015年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计划231.8171公顷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73.5397公顷,其中:国有未利用地134.9018公顷,农用地38.6379公顷;存量建设用地58.2774公顷。

(二)土地用途结构

在201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133.3878公顷;住宅用地61.3443公顷(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58.2243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3.12公顷(其中:廉租房用地0.8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0.4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1.92公顷));商业服务用地16.9326公顷;科教、医疗卫生、公共设施用地和机关团体及其他用地20.1524公顷。

(三)空间布局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经济及工业化发展进程,阿克苏市实施旧城改造工程建设,商业服务业项目用地需求量也不断增长,同时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日益增多,在2015年城市土地供应计划中,工业项目用地供应占土地供应总量的57.54%,商业项目占土地供应总量的7.3%,城市住房项目供应占土地供应总量的26.46%,科教、机关团体、医疗卫生、公共设施等用地占土地供应总量的8.7%。

二、土地供应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

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阿克苏市城区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园区用地需求。

支持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科教、医疗、机关团体等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积极支持工矿仓储用地,推进产业园区建设。

(三)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强化供地监管。

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四)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模式,支持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农民安置用地,全面推动城乡结合部改革发展。

三、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

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市国土、规划、房产、发改委、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四、本计划经审核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