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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落实全市“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总体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推动滨海新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在贯彻天津市《关于当前促进经济发展的25条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对新区航空航天、新能源、新兴信息与网络、高端设备制造、生物技术与健康产业、节能减排、海洋工程、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给予各类资金支持。安排4000万元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对公用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物联网、云计算应用等给予资金补助。

二、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成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安排9.7亿元科技专项资金,重点实施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积极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863计划等国家级科技创新成果,引进和培育“顶天立地”科技小巨人和领军企业;实施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推动科技企业快速成长壮大;实施科技孵化载体建设和自主创新重大平台建设,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创新能力。

三、推动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对2012年在建重大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新建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安排200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引进、落户的前期费用及奖励补助等。围绕“十大战役”和新区大项目建设举办各种类型的产需对接会,支持企业参与新区建设。

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安排2000万元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循环经济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安排4000万元节能专项资金,给予节能减排项目贴息支持,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安排2000万元新能源产业链培育资金,针对吸引和聚集新能源产业链发展相关资源、提升新能源产业发展要素环境、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和升级等方面给予贷款贴息或资金补助。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促进新区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上新水平。

五、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对服务业重大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对新引进的总部项目和亿元纳税楼宇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商业和旅游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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