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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动滨海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生态滨海建设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按照做优一产、调高二产、加快发展三产的思路,努力形成具有新区特色的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新能源等三个世界级产业基地,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及装备制造、现代冶金、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等五个国家级产业基地,新材料、海洋科技、节能环保、轻工纺织等一批区域级产业基地,加快形成现代制造业核心竞争力。要积极发挥环境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使环境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变量。以环境优化促进经济增长和提升产业能级,减少对资源的依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中,要依法淘汰“三高一低”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对现有的电镀、化工、制药、印染、热处理等不符合产业导向、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大力发展以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等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构建技术含量高、效益好、消耗低、污染少的先进制造业,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在区域布局中,要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安全,以环境容量为基础,按照优化发展、重点发展、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的原则,明确不同地区的环境功能定位,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

  (二)加强能源资源节约

  大力发展低碳技术,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各领域、生产生活各环节的节能,重点抓好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高能耗设备的淘汰和改造,加强工业余热利用,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下降。大力发展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浅层地温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努力打造全国清洁能源基地。研究开发碳捕获和碳固化技术,促进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不断下降。全面推进节约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加快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工业废水回收再利用、区域性中水回用等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土地节约,重点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各领域的节材工作,重点加强冶金、石化、建材等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加快可再生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充分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调节机制,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物质和能量再循环,大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现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培育循环经济企业,发展50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加强上下游产业对接,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初步形成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冶金、粮油加工等20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完善泰达、北疆等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探索南港、临港和空港等新的循环经济模式,大力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浪费,保护生态环境。

  (四)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认真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优化企业生产流程,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优先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按照自愿和强制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对达不到清洁生产要求的要督促进行技术改造。指导、帮助企业加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环境标志认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实现生态目标与经济目标有机结合。推进污染企业环境绩效评估,严格上市企业环保核查。

  (五)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大力推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农业要结合新区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优先发展园区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积极构建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体系。根据农业发展的自然条件和比较优势,按照生态、高效、集约的要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效益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加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经营规范的农业种植区,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建设一批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培育优势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因地制宜,建设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选择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农业龙头企业,作为重点扶持的绿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鼓励发展精深加工,不断提高农业经济发展效益,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六)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中心商务区、开发区现代服务产业区、北塘经济区、空港经济区和渤龙湖总部经济区等十大服务业聚集区为重点,围绕航运物流、金融创新、总部经济、服务外包、旅游会展、科技信息、文化创意、检验检测等重点领域,加快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

  二、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为建设生态滨海夯实基础

  (一)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加快生态区建设

  全面实施《滨海新区生态区建设规划》,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要把节能减排作为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确保 “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淘劣的思路,加大调控力度,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产业政策,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

  (二)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鼓励实施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造纸、印染和化工行业实行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强化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对电力行业实行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继续加强燃煤电厂脱硫,全面推行燃煤电厂脱硝。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开展机动车船尾气氮氧化物治理。提高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标准。促进农业和农村污染减排,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三)以保障饮水安全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

  制定并实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消除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超标排污的企业,一律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确保群众饮水安全。要进一步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和完善步伐,加强城镇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附属配套管网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新城、示范小城镇和中心镇根据合理布局的原则,应按需要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收集管网,各产业功能区和工业园区必须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快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30%。按照“分质用水、就近使用”的用水原则,农业灌溉、市政杂用、工业回用、景观环境等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大沽排污河、北塘排污河等主要排海通道设置自动监测站,对主要污染物的通量实行监控。“十二五”期间通过上游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污染物入海量的削减,同时加强对直排海企业的监管,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坚决查处超标排污行为。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123下页 在本页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