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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资助科技型企业研发

  为了鼓励和支持滨海新区企业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滨海新区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每年5000万元,专项资助科技型企业开展研发工作。日前,《商品车销售物流远程自动监控系统》等64个项目通过评审,进入公示期,有望成为首批获得该专项支持的项目。

  根据相关政策,滨海新区将设立每年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除按国家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之外,由培育资金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经认定的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由培育资金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2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3项以上的企业,培育资金将再给予2万元奖励。

  此外,优秀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将由培育资金给予科技立项支持,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设立研发机构、充实研发队伍、承担实施重大项目、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资助额度一般为20至50万元。

  本次通过专家评审,并由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64个项目如果顺利通过公示,将成为滨海新区首批获得该项奖励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