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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深化改革的设想

在“十一五”已近尾声、“十二五”即将起步之际,回顾总结过去几年我市改革所走过的历程,不乏许多亮点。可以说,以国务院颁发《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批准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标志,我市的改革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走出了一条富有天津特色、天津模式、天津速度的改革路子,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一)积极落实《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三年实施计划》2008年3月,国务院以(国函[2008]26号)批复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之后,市有关部门制定了《总体方案三年实施计划》,提出了十个领域、20个重点改革项目、50个具体事项,涵盖了《总体方案》的主要内容。三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各相关部门和滨海新区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各项改革工作全面展开,截至目前,十个领域的绝大部分改革项目和事项取得显著进展,有些还取得了重大突破。1、金融改革创新方面。一是大力发展了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直接融资规模迅速扩大。目前在津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数量与规模都在全国领先,天津已成为全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聚集地。二是全力打造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品牌。连续成功举办四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并取得了永久主办权。三是搭建金融交易平台。相继建立了天津股权交易所等7家创新型交易平台。四是创新金融产品,开展房地产等资产证券化业务。积极争取社保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等先行试点。此外,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进行外汇交易结算试点和离岸金融业务、加快于家堡金融商务区建设等具体改革事项都基本完成预期目标。2、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方面。一是加大政策扶持,“两个中心”建设不断加快。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出台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颁布了《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促进航运金融产业发展鼓励办法》和《天津东疆保税港区鼓励船舶登记和船公司运营的暂行办法》等。二是深化口岸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建设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和全港区电子化口岸,初步建立起对保税港区的通关管理信息化。创新检验检疫制度,建立了“异地报关、异地报检、口岸放行”的监管体制,与13个内地检验检疫机构建立了区域通关合作关系。三是加大无水港建设力度。制定《天津港对内陆无水港支持措施(试行)》和《东疆保税港区无水港启运港退税试点方案》。到2010年9月底,共建设19个内陆无水港,辐射服务11个省区市,占地面积约520万平方米,总计设计能力达200万标箱。四是加强京津两地联合,实现空港口岸直通。3、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一是建立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体系,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动态管理。创新滨海新区规划土地管理体制,健全运行机制,统筹利用土地资源,完善土地整理储备和交易制度,增强政府统筹调控能力。二是试行土地利用指标“近期用地总量一次核定,用地指标额度一次下达,供地时序阶段调整”的制度。三是采取“宅基地换房”形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四是改革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制度,推进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分离试点。在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原则基础上,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两年需要使用的集体土地,先履行土地征收程序,发放给农民足额的征地补偿费用,统筹考虑农民的住房、就业、社保等问题,然后根据建设项目需要逐步实施农用地转用。五是创新海洋开发与管理方式,争取国家支持围海造陆。2008年3月,国务院批复了《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国家海洋局积极支持滨海新区加快发展。截至目前国家共批准我市用海项目10宗,面积77 平方公里,减免海域使用金4.3亿。对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一期围海造陆进行了局部验收,并在国土部门的配合下换发了土地证;支持国家海洋博物馆落户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通过了专家评审。4、科技体制改革方面。一是加快滨海高新区体制机制创新。完成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更名为滨海高新区的工作;滨海高新区被列入首批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试点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二是加快高水平研发转化基地建设。部市共建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进展顺利。三是推进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认证制度建设,加快创业领军人才的聚集。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培育试点,试点企业累计达到586家。实施“滨海新区引智专项”。四是加快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出台《关于推动我市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意见》(津政办发[2010]70号),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渤海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建立科技投融资平台。5、企业改革和发展民营经济方面。一是深化地方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公司制改制等多种方式,加快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推进地方国有企业股份制改制。截至目前,累计实施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达到3567户,改制面达到了94.8%。二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加强市场化选聘经理层工作。建立保证监事会成员独立行使职权的委派机制、保证监事会成员勤勉高效履职的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三是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对产业相近、行业相关的国有企业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整重组,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集团由52家调整为43家。进一步加快工业东移,全市累计有326家企业迁入滨海新区。四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以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快民营企业向园区集中,促进民营经济集约化、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加大服务力度,促进民营企业结构优化升级。6、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一是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获中央批准,市委市政府召开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动员大会做出具体部署,撤销了滨海新区工委、管委会,撤销了塘沽、汉沽、大港区现行建制。截至目前,新区已完成区级机关“三定”方案和各城区管委会的机构设定方案,各功能区的机构设置及干部调配工作平稳顺利实施,滨海新区条例正在修改完善中。启动“强街强镇”计划,制定出台《滨海新区关于促进街道发展的意见》,规划建设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激发街镇发展活力和提高服务能力。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新的突破。建立了市和区县两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和两级政府行政审批管理机构,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与效能监察电子网络系统。三是创新财税支持新区发展的政策。申请延长滨海新区专项补助资金年限,财政部正式印发《关于继续给予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建设专项补助的通知》,同意从2010年至2014年每年继续补助我市10亿元,统筹用于滨海新区开发建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将包括我市在内的20个城市列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享受与苏州工业园区先进型服务企业同等的税收政策。此外,在规划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制度创新和社会领域改革方面也都取得了很大进展,基本完成三年实施计划的预期目标。从上述十个领域改革工作的进展来看,尽管大部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了较大突破,效果明显,但还有个别改革事项进展缓慢或停滞,例如非上市股权交易市场(OTC市场)进展不大。(二)下一步深化改革的设想1、进一步深化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一是在东疆保税港区进行自由贸易港区改革探索,逐步成为我国自由贸易的先行区。二是围绕货物流通、资金流动、企业经营、人员进出四个方面的改革创新,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努力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三是进一步加快中新生态城开发建设,按照生态城功能定位,大力发展以节能环保产业、高新技术研发和现代服务业,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四是加快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建设,把科技进步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成为自主创新高地。五是进一步加快金融改革创新,着力构建“六个体系”(门类齐全的金融机构体系、结构合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创新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功能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规范严格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公平安全的金融生态环境体系)。大力发展特色金融,创新金融产品,成为金融改革创新基地。此外,还要加快其他方面的改革创新,形成体制机制新优势,为全市乃至全国改革提供示范和样板。2、全面推进经济体制、行政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四位一体”的改革。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创新政府的决策、运行和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二是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企业、科技、金融、财税、土地、资源性产品价格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体制。三是进一步加快城乡统筹,突破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建立起以人为本的城乡统一的教育、医疗、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制度,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四是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3、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调研,加强对改革攻坚的战略性、超前性问题研究。针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经济转型带来的社会问题,研究制定滨海新区整体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推进新区的城乡一体化建设。结合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改革创新问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