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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 园”宝坻分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宝坻分园(以下简称“宝坻分园”)建设,按照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创新为动力、人才为核心,建立完善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发展模式;以传统产业高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为主线,以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战略重点,着力打造京津协同创新载体,承接首都科技成果和资源溢出,建设产业特色鲜明、服务体系健全的宝坻分园。

宝坻分园依托天津天宝节能环保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和天津低碳产业高新区(低碳工业区),加速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着力打造电子商务基地和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形成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资金链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促进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的聚集,进一步增强创新动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责任分工

区长李森阳,副区长郎东、尹建国牵头负责推进工作,其中郎东负责日常工作。科委王永旺、发改委周振亮、工信委王辉、经济开发区倪永生、九园工业园区张俊、规划局闫秀余、国土分局程汝怀、统计局刘忠参加推进工作。部门成员分工如下:

(一)区科委负责宝坻分园的建设、管理和协调相关工作,联合区发改委、工信委、规划局、国土分局、统计局、经济开发区、九园工业园区,建立相互配合的工作交流机制,共同推动宝坻分园建设。

(二)区发改委参与研究制定宝坻分园产业发展规划、空间和土地利用规划,提出有关意见,并负责与市发改委搞好沟通协调。

(三)区工信委参与研究制定宝坻分园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意见,并负责与市工信委搞好沟通协调。

(四)区规划局参与研究制定宝坻分园空间布局规划,提出有关意见,做好空间范围和布局调整的审核,并负责与市规划局搞好沟通协调。

(五)区国土分局参与研究制定空间和土地利用规划,提出有关意见,做好空间范围和布局调整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情况审核,并负责与市国土房管局搞好沟通协调。

(六)区统计局做好宝坻分园有关基础数据的统计监测、运行分析等工作。

(七)经济开发区和九园工业园区参与研究制定本区域的产业发展规划,包括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战略目标、重点领域、产业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参与研究制定空间和土地利用规划,包括指导思想、产业发展概况、空间和土地利用评价、规划依据、规划原则、规划目标、规划期限、空间和产业布局规划、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内容。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工作步骤分启动、调研和申报三个阶段。启动、调研阶段已经全面展开。确定申报阶段(2015年2月1日—2月28日)主要工作内容是:经济开发区、九园工业园分别起草本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空间和土地利用规划。区科委、发改委、工信委、规划局、国土分局、统计局对产业发展规划、空间和土地利用规划开展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科委联合天宝节能环保高新区、低碳产业高新区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征求有关成员单位意见,形成《宝坻分园产业发展规划》和《宝坻分园空间和土地利用规划》,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