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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公示

我县参保居民乔建丽,女,身份证号:152527198905101227,社梁乡铺沟村人,于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20日在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住院治疗,此次住院费用共计7446.91元,因不慎将住院发票遗失,现在我中心办理住院补偿,根据有关规定我中心对此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若无举报则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公示期间若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不予补偿。

举报电话:0350-7227910 ,7223337

河曲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