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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晋政办函〔2016〕11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快实施大数据战略,培育数字经济,建设智慧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山西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省大数据发展;审定大数据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审定全省大数据发展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全省大数据发展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楼阳生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王一新 副省长 成 员:王 纯 省政府秘书长 王文保 省政府副秘书长 耿彦波 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 李福明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建刚 省编办主任 王 赋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省转型综改办主任 张华龙 省经信委主任 张文栋 省教育厅厅长、省高校工委书记 张金旺 省科技厅厅长 边智慧 省公安厅副厅长 武 涛 省财政厅厅长 白秀平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 许大纯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孙跃进 省商务厅厅长 卫小春 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卢晓中 省地税局局长 董 岩 省工商局局长 常高才 省质监局局长 李海渊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局长 翟振新 省统计局局长 王卫星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郭保民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德胜 省测绘局局长 谢远生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胡 军 省国税局局长 李文森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华龙(兼)。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承担大数据具体推进工作,并牵头抓好本系统、本领域大数据发展工作。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