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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月山西贸易运行情况

1-10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29.4亿元,同比增长6.7%。1-10月,全省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928.8亿元,增长2.8%。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10月,限额以上单位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794.6亿元,同比增长2.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34.2亿元,增长2.7%。按消费形态分,1-10月,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1870.8亿元,同比增长2.9%;餐饮收入额57.9亿元,同比下降1.4%。2017年1-10月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主要数据 指 标 绝对数(亿元) 比上年增长(%) 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870.8 2.9 其中:汽车类 578.5 2.4 石油及制品类 300.1 -0.9 金银珠宝类 31.3 7.7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90.6 8.0 通讯器材类 6.5 -2.1 粮油、食品类 195.8 4.1 饮料类 22.6 3.7 烟酒类 61.2 6.1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223.9 -1.7 化妆品类 22.2 3.9 体育、娱乐用品类 4.4 -3.6 附注1.指标涵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2.调查对象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3.调查方法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