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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元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强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紧迫性,务必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民落实好秋收季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不受影响。

二、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完善以乡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小组为单位的网格化秸秆禁烧管理责任体系,乡镇、村、村民小组干部包片值守、包村巡查,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到人头、责任到地块、责任到农户,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辖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做好统计和信息通报工作。县农业局负责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并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县城市执法局负责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巡查,切实抓好县城区垃圾、落叶、杂草焚烧管控。其他县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

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县政府督查室,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禁烧专项督查力度,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要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对秸秆焚烧行为予以曝光。县监察局牵头,按照《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问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切实抓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社会的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积极参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向群众解疑释惑,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秸秆禁烧的浓厚氛围。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