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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共建,以市为主,整合资源,集成推进”的发展思路,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以技术集成、产业聚集和自主创新为主线,以企业为主体,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以项目为支撑,走开发型、国际化发展道路,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附加值高、出口规模大的新材料企业和产品,全面提高新材料产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促进新材料产业群的形成,促进贸易、科技和产业有机结合,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二) 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整合资源、突出特色,形成整体、集成推进的原则;坚持“以人才为根本、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的原则;坚持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相结合的原则。

  (三)发展目标

  通过新材料基地建设,研究开发一批新材料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实施一批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培育和创建一批新材料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建立一批支撑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成果孵化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标准化归口单位;培养一批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和领军人物。新材料市场在西部地区占有率处于领先地位,有色金属材料、硅氟高分子合成材料、功能性炭黑与碳石墨材料、特种焊接材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到2012年,新材料产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120亿元,实现利税70亿元,出口创汇5.5亿美元。

  二、重点推进新材料六大产业群发展

  (一)金属新材料产业群。依托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大西洋股份公司等企业,重点发展硬质合金钨钼超硬超细及纳米材料、硬质合金深加工制品、新型电光材料、高性能陶瓷材料、特种焊接材料、药芯焊丝、有色金属焊条、特种合金焊条、复合金属材料等新材料产品,延伸产业链,形成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群。

  (二)高分子合成材料产业群。依托中昊集团晨光化工研究院,重点发展有机硅、有机氟、新型工程塑料和橡胶、特种树脂及各种胶粘剂,医用高分子及化工设备与防腐等新材料产品,延伸产业链,形成高分子合成材料产业群。

  (三)功能性炭黑及碳石墨材料产业群。依托中橡集团炭黑工业研究设计院等企业,重点发展导电炭黑、特种专用炭黑、新型碳纳米材料、新型碳素材料及复合材料,密封材料,绿色子午线轮胎车用橡胶制品专用炭黑和白炭黑等新材料产品,延伸产业链,形成新型炭黑及碳素功能新材料产业群。

  (四)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群。依托昊华西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精细化工研究设计院等企业,重点发展甲烷氯产品、氟硅精细化学品、特种焊药、阻燃材料、超细无机粉体等新材料产品,延伸产业链,形成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群。

  (五)盐化工新材料产业群。依托四川久大盐业(集团)公司,重点发展特种盐化工、化工中间体材料、盐深加工制品、盐化工高效节能设备及装置等新材料产品,延伸产业链,形成盐化工新材料产业群。

  (六)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产业群。依托四川省聚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汇维仕化纤有限公司、四川久大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自贡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重点发展合成纤维、碳纤维、高性能芳纶纤维复合材料、特种新型复合材料等新材料产品,延伸产业链,形成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产业群。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新材料产业快速发展

  (一)加大财税支持大力

  1.设立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补助或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新材料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和出口创汇等项目。

  2.对新材料产品实行目录管理。对自贡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新材料基地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新材料产品,经市新材料基地办和市财政局审定,自批准之日起3年内可享受按新材料产品或其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财政留成超过上年部分的50%资金扶持政策。

  3.鼓励新材料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在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技改项目时优先推荐和安排。凡列入国家、省新产品计划或重点科技项目支持的项目,国家级项目按3年计算、省级项目按2年计算,按项目产品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增量部分对地方财政实际贡献的80%安排专项资金扶持。

  4.鼓励新材料技术方面的产、学、研联合开发。鼓励新材料企业、高校、院所以股份制、委托、成果转让、知识产权等方式建立产学研技术战略联盟,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共建研发中心、联合培养人才等。市工业发展资金优先支持产学研技术战略联盟承担的项目。

  5.新材料企业对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业务取得的收入,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税务机关批准,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取得的所得年度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

  6.对新材料企业引进国外或市外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经市新材料基地办报市政府审定后,给予一次性补助。积极支持新材料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相关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拥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开展产品和体系认证、申请国外专利和商标注册。

  7.新材料企业引进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人才,企业针对其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的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缓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份、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鼓励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

  1.鼓励支持企业申请专利。对新材料企业开发高新技术和产品申请专利予以重点支持,对取得国内外专利给予重点资助。鼓励支持企业参与国家技术标准研究,对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2.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和保护机制。积极申请开展四川省知识产权园区试点工作,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和保护机制,提高新材料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的能力。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切实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新材料产业融资机制

  尽快研究建立创业投资机制,积极探索运用企业以互保、联保、抵押、质押和定金等多种担保方式获得金融信贷和结算的途径;将新材料产业重大项目纳入全市重大项目库,并积极搭建融资平台,通过专题洽谈会、银企座谈会、推介会等方式进行银企对接;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支持新材料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品的生产及出口创汇;鼓励新材料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条件在创业板上市融资,扩大融资能力;探索建立创业投资引导机构,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和其他公司及个人参与对创业投资引导机构所投资企业的并购活动,支持创业投资引导机构所投资企业进行股权回购,支持创业投资引导机构所投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加快新材料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做大做强新材料产业。

  (四)加强承接东部地区新材料产业转移力度

  加快建立政策统一、公开透明、高效通畅、内外贸合一的流通管理体制和服务体制。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充分利用自贡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品牌和资源、技术优势,承接上、下游企业向我市转移,积极引导外商投资新材料产业;建立完善新材料产业发展信息服务体系和中介服务机构,发挥驻外机构的桥梁、窗口作用,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帮助;建立新材料产业招商项目数据库,重点针对国际知名大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开展招商工作,力争在新材料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引进上实现突破。

  (五)加快新材料产业高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新材料高技术领军人才的培育和引进。依托重大科技项目、重点科研基地,培养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强化技术合作与交流,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2.鼓励企业加强人才培养。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建立企业科技人才激励制度。采取技术折股、股权出让、奖励股权、技术奖励或分成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企业科技人才激励制度。

  (六)实施新材料产业生产要素配置政策

  1.土地资源

  对新材料企业生产建设用地给予优先支持。新材料企业新建项目用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有困难的,可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降低一次性投入成本。

  企业用地采用租赁方式的,其租赁金按市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及租赁金标准最低限收取。

  新材料企业投资科技含量高、产品市场覆盖率高、发展前景好并对自贡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可采取灵活的“一企一策”方式提供土地等优惠扶持政策。

  2.电力供应

  对新材料企业在用电指标上实行倾斜,优先保障枯水期用电,确保新材料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用电需要。

  3. 天然气供给

  做好新材料骨干企业天然气用气计划安排,用气指标向其重点倾斜。在达到国家能耗与环保标准的情况下,保障新材料骨干企业生产和项目的用气需要。

  4.交通运输

  对新材料企业的物资运输给予优先保障。将新材料骨干企业列入公路、港口运输重点保障名单,在公路、水路上提供优质服务,在运输计划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新材料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自贡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另行文),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协调自贡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建立自贡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专家咨询委员会。市政府决定聘请一批全国新材料领域知名专家组建自贡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专家咨询委员会,从技术上指导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在技术源头上提供产业化技术源泉,为新材料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突破提供技术支持。

  (三)抓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利用现有技术、人才和信息资源,建立起覆盖全国新材料科研与生产单位的网络互动服务平台,提供包括投融资服务、法律咨询、园区企业新材料信息与产品信息发布、人才与招聘信息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发布、网上交易、省内大型试验设备共享、行业技术专家项目承接、科技文献查询和过期的专利技术查询等服务,为做大做强新材料产业,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附加值高、出口规模大的新材料企业和出口产品提供支撑和服务。

  (四)完善新材料基地发展规划。按照“一个基地,三个园区,六个产业群”的布局,在调查研究、摸清家底、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完善新材料基地发展规划,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做好新材料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产业化发展项目、产业集群和出口创汇项目的分类编制工作。

  (五)推进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以新材料基地为平台,以企业为主体,创新产学研合作形式,积极开展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重点实验室建设;以国家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为样板,建立第三方公正检验的新材料产品实验室,申报建立新材料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为做大做强新材料产业提供技术支撑。

  (六)制定管理办法,实施目录管理。制定《自贡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方式,对新材料基地的重点企业和产品实行目录管理,给予重点支持。

  (七)加强宣传,提升新材料基地品牌。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新材料基地建设进展情况,全面反映新材料基地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建立新材料基地信息报送制度,定期编辑新材料基地动态简报,提升我市新材料基地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

  (八)实行目标管理。加大推进新材料基地建设的实施力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对在新材料基地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九)强化政府服务,优化新材料产业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把推进新材料基地建设、发展壮大新材料产业作为促进自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合作、企业主体、社会支持、集成推进的工作格局。要高效快捷地协调解决新材料基地建设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着力解决新材料建设体制、制度创新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问题,为新材料产业发展提供更快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