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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强省稳步推进 文化引领作用显著——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之十四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四川省委省政府团结和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实现“两个跨越”,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文化发展环境,文化引领作用显著增强,文化强省稳步推进。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文化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以文化强省战略为统揽,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掌握文化改革发展主导权,充分发挥先进思想文化的引领作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大力推进文化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注重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等举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抗震救灾、法律法规、社会诚信等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用文化凝聚人、引导人、激励人、塑造人,抗震救灾精神得到进一步弘扬传承,人民群众核心价值观意识不断增强,在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文化引领作用显著增强。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文化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四川文化形象进一步提升,与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为推进我省“两个加快”、实现“两个跨越”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为建设文化强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文化产业综合实力增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显著提升(一)文化产业快速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逐年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加大了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出台了涉及融资、税收、土地等一系列文化发展政策及激励措施,明确了政策导向,优化了产业环境,有效推进了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省文化产业实现快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大,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逐年提升。2016年,全省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323.78亿元,比2012年增长51.3%,年均增长10.9%(未扣除价格因素影响,下同),比同期GDP[1]现价增速高2.7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从对国民经济增长贡献看,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首次突破4%,由2012年的3.66%提高到2016年的4.02%,增加了0.36个百分点,占比呈逐年提高态势,对GDP增量的贡献年平均达到5.1%,表明文化产业对推动国民经济保持中高速发展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文化产业因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科技含量高,具有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的特点,为国民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文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助推经济产业结构升级文化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是高成长服务业的核心产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四川文化产业在内部结构持续优化的基础上,对经济产业结构升级助推作用明显,文化批零业、文化服务业占比逐年提高,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主体力量。2016年,四川限额以上文化批发零售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文化产业[2]的比重为14.7%,比2012年提高1.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营业收入占比为20%,比2012年提高0.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5.3%,比2012年下降2个百分点。(三)“互联网+文化”优势明显,文化新业态发展强劲五年来,文化与国民经济相关产业加速融合发展,跨界融合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最突出的特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加快,“互联网+文化”的新型文化业态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增长点。分行业看,在文化产业的10个行业类别中,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发展迅猛,2015年实现增加值135.39亿元[3],比2012年增加124.05亿元,年均增长85.9%;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1.9%,比2012年提高10.6个百分点。从营业收入看,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营业收入102.14亿元,比上年增长42.4%。从重点企业看,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8.69亿元,比上年增长174.8%;成都西山居世游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2.26亿元,比上年增长97.8%;成都尼毕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18亿元,比上年增长34.3%。文化新业态发展势头强劲。(四)文化骨干企业不断壮大,整体实力稳步提升2016年末,全省共有文化骨干企业1543家,比2012年增加862家,增长126.6%,年均增长22.7%;实现营业收入2587.95亿元,比2012年增长82.4%,年均增长16.2%;实现利润总额191.84亿元,比2012年增长184.7%,年均增长29.9%。这些骨干企业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实现快速发展的主体力量,以2016年为例,文化骨干企业数仅占全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3.7%,但实现营业收入占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比重达71.5%,比2012年提高33.2个百分点,有力支撑全省文化产业发展。从企业看,部分骨干企业呈现强者恒强的发展态势。如,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53.23亿元,比2012年增长93.8%,年均增长18.0%;成都市天鑫洋金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收入95.39亿元,比2012年增长87.1%,年均增长17.0%;广元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42.5亿元,比2012年增长75.6%,年均增长15.1%。(五)文化与科技融合加快,文化企业的科技含量不断提升坚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有力推动了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文化企业的科技含量不断提升。2016年,全省有607家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开展了科技研发活动,比2014年增长65.4%,年均增长28.6%。R&D经费支出37.13亿元,比2014年增长95.2%,年均增长39.7%。研发投入强度(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1.82%,比2014年提高0.33个百分点,比同期规模以上工业研发投入强度高1.2个百分点。2016年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申请专利2176项,比2014年增加240项,增长12.4%;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972项,比2014年增加98项,增长11.2%。(六)吸纳就业继续扩大,对就业的拉动作用逐年增加文化产业对国际国内专业人才的吸引作用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保持了逐年增长的态势。2016年,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期末从业人员78.46万人,比2012年增长70.3%,年均增长14.2%,其中规模以上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为24.94万人,比2012年增长51.6%,年均增长11.0%。(七)文化园区发展稳步推进,创新功能不断凸显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基地)发展稳步推进,规模不断壮大,产业升级实力增强。2016年末,全省共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个,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2个,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2个,国家级动漫游戏基地1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5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5个,省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5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55个。文化园区创新功能不断凸显,国家动漫游戏产业(四川)振兴基地、国家级文化产业园成都青羊绿舟文化产业园等积极探索数字类文化创意产业专业孵化服务模式,致力于打造创新功能齐备的数字产品完整产业链,品牌影响力及盈利能力实现了质的飞跃。自贡市彩灯文化产业园、洛带镇、锦里古街、剑门关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川博物馆聚落、三星堆文化产业园等一批独具特色、富有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基地已初具规模,正扬帆起航。(八)文化资本市场建设成效显著,新三板挂牌文化企业迅速增多文化企业实现转型升级速度加快,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和在新三板挂牌的文化企业明显增多。2016年末,全省共有上市文化企业10户,其中十八大以来新增2户;在新三板挂牌的文化企业14户,均为十八大以来新增挂牌企业。三、文化投资规模持续扩大,文化消费需求快速增长(一)文化产业投资规模持续扩大,企业资产不断增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国家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引导下,全省文化产业对社会资本的集聚作用增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扩大,文化企业资产不断增加。2016年,全省文化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1256.85亿元,比2012年增长142.0%,年均增长24.7%,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12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4.3%,比2012年提高1.4个百分点。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和绿色产业,产品附加值高,价值链长,对社会资金的积聚作用增强。2016年末,全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资产总计3159.17亿元,比2012年增长153.1%,年均增长26.1%,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13.4个百分点。(二)居民文化消费水平逐年提高,消费结构升级步伐加快文化消费是文化发展的基础,也是文化发展的目的,更是扩大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大以来,随着全省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和居民生活质量逐步提高,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需求快速增长,带动了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为文化消费提供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市场。2016年,全省居民用于文化娱乐的人均消费支出625.9元,比2013年增长49.4%,年均增长14.3%,高出全国2.8个百分点,增速比同期全部人均消费支出高6.7个百分点;文化娱乐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4.2%,比2013年3.8%的水平提高0.4个百分点。全省人均购书费0.63元,比2012年增长37.0%,年均增长8.2%。2016年,四川省电影票房收入25.32亿元,排名全国第六位,是2012年电影票房的3倍,年均增长31.1%,有力推动了电影市场快速发展。分城乡看,2016年城镇居民用于文化娱乐的人均消费支出1159.4元,比2013年增长45.2%,年均增长13.2%,高出全国2.9个百分点,比同期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速高5.1个百分点;占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5.6%,比2013年4.9%的水平提高0.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用于文化娱乐的人均消费支出200元,比2013年增长41.5%,年均增长12.3%,占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一)公共文化设施逐步完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切实履行文化领域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加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补齐文化民生短板,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初步建立起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馆一站”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部免费开放,基本实现了“县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文化设施逐步完善。2016年末,全省共有艺术表演团队621个,比2012年增加 152个;文化馆207个,比2012年增加2个;公共图书馆203个,比2012年增加15个;博物馆 239个,比2012年增加87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480个,比2012年增加151个。广播电视覆盖面持续扩大。2016年,全省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7.19%,比2012年提高0.41个百分点;全省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29%,比2012年提高0.54个百分点。2016年,全省数字电视实际用户1004.52万户,比2012年增加344.48万户,增长52.2%,年均增长11.1%,远高于有线电视实际用户的增速;数字电视实际用户占有线电视实际用户的比重达88.7%,比2012年提高41.3个百分点。出版事业稳步发展。2016年,全省出版图书10878种,比2012年增长39.6%。图书总印数24296万册(张),比2012年增长3.0%。电子出版物85.28万张,比2012年增长64.8%。6种报刊进入“全国百强报刊”,9家印刷复制企业进入“全国印刷百强企业”。新华发行集团、新华文轩、成都传媒集团综合实力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地位。文物大省地位更加牢固。四川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65231处,其中新发现51836处。不可移动文物总数全国排名第3位。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文物近108万件/套,可移动文物数量位居全国第7位。进一步确立了四川文物大省的地位。“金川刘家寨新石器时代遗址”、“成都老官山西汉木椁墓”、“石渠吐蕃时代石刻”先后获评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三星堆遗址”和“金沙遗址”被列入国家文物局授予的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邛窑遗址保护规划》项目荣获首届中国考古学大会“金尊奖”;“理县桃坪羌寨保护与复原工程”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6年度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杰出项目奖”;三星堆遗址、金沙遗址、成都平原史前城址等9处大遗址被国家文物局列为“十三五期间重要大遗址”。(二)公共文化投入加大,文化服务效能逐渐显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持续增加。2016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45.2亿元,比2012年增长20.3%,年均增长4.7%。文化事业费支出40.37亿元,比2012年增长49.5%,年均增长10.6%。人均文化事业费支出48.86元,比2012年增长43.5%,年均增长9.5%。人均群众文化业务活动专项经费为6.34元,比2012年增长61.7%,年均增长12.8%。公共文化服务效能逐渐显现。2016年,艺术表演团体演出8.42万场次,比2012年增长25.7%;举办展览1.16万场次,比2012年增长36.0%;组织文艺活动6.88万次,比2012年增长31.0%;组织公益性讲座0.2万次,比2012年增长45.9%。文物参观总人次6677万人次,比2012年增长45.6%;博物馆参观总人次5976万人次,比2012年增长41.9%。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建设呈现新面貌新气象,文化整体实力明显提高。“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坚定文化自信,贯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快实施文化强省战略,努力推动文化建设适应新形势、形成新机制、实现新进展,努力开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新局面,为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文化保障。备注:[1]GDP数据取自《四川统计年鉴》。[2]是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限额以上文化批发零售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企业的总称,具体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文化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文化批发企业或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文化零售企业;从业人数在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文化服务业企业(其中文化和娱乐业的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 [3]2016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分行业数据国家局未反馈,故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增加值采用2015年数据进行比较。[4]投资数据均不含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