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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再推21项全创改革试验经验成果

凭借一枚商标,就可获得上千万元甚至更多贷款。这样的事情,今后将更多地发生在四川。日前印发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第二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成果的通知》明确,将推广第二批21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成果,其中的中小企业商标融资机制将在全省复制推广。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如何消除这一顽疾?在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过程中,我省部分地方大胆先行先试,探索出将商标这种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融资的新办法,成都、雅安等地为此设立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仅2017年,全省新登记商标质押融资27件,涉及商标563件,质押金额5.7亿元。

从点到面的,不止中小企业商标融资机制这一个成果。将推广的第二批21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成果中,全省复制推广11项,省内扩大试点6项,省内借鉴4项。

在全省复制推广的11项经验成果分别是:军民两用技术市场化再研发机制、建立军民融合金融机构保密制度、设立军民融合企业统计报表制度、首台(套)组合拳政策、依托银行间市场创新“双创”直接债务融资模式、中小微企业出口风险控制及保单融资补偿机制、中小企业商标融资机制、科技型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及政策体系、建立国企人才分类评价新机制、重点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新机制、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在省内扩大试点的6项经验成果分别是:军地协同制定军民通用标准、创新军民融合金融服务新模式、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探索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认定方式改革、科技人员委派式离岗创业、农业科技人员“项目化、组团式”创新创业。

供省内借鉴的4项经验成果分别是:茶产区茶园认领制管理助力脱贫、开发性金融“四台一会”支持产业扶贫、东西部产业转移协同发展模式、创建产业园区市场主导型管理体制。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3个种类特性不同:在全省复制推广的11项经验成果,其经验本身和推广条件已成熟;在省内扩大试点的6项经验成果,其推广条件、经验效果还不完全成熟,需进一步试点验证,供省内学习;供省内借鉴的6项经验成果,具有示范意义,但不适合强制推广。

我省于2015年被列为国家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2017年5月,首批21条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开始推广。其中,在全省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10项,在省内扩大试点的改革举措6项,供全省借鉴的改革举措5项,8条在全国推广。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第二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成果的通知》印发后,我省已在一年时间内已先后明确推广两批共计42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