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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加快招商引资工作步伐,吴店镇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吸引客户,坚决贯彻一个原则:投资者至上,服务第一;履行一个承诺:优质服务,欢迎监督;灌输一个思想:执纪、执法职能部门第一位是服务,第二位是监督,监督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形成一个氛围:人人事事处处地地都是投资环境,确保我镇招商引资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一、凡在吴店工业园内投资的工业生产性企业,全部实行“三零一优一低”优惠政策,即企业管理零收费、发展环境零投诉、热情服务零距离、建设用地政策最优惠和生产用电低电价。

二、为投资企业解决六通(通电、通水、通路、通邮、通讯、通宽带)一平(场地平整)。

三、成立专门的项目手续办理、项目建设管理等机构,为入园企业提供手续办理、开工建设、投资运营等一条龙服务。

四、对所有企业实行扎口管理,封闭运营,一律挂牌保护,不经镇园区管委会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进企业检查、收费、审计、罚款、集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到企业从事装卸、搬运、建筑等活动。

五、切实解决入园企业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对因社会环境引起停工、停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镇政府负责赔偿。

六、园区内新建企业,自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地税受益部门全征全奖,国税地方受益部分的20%-50%奖给企业。

七、生产经营加工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根据企业用电量,提供相匹配的变压器。

八、投资较大、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等一些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提供上述优惠政策以外的特殊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