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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选聘惠民县法律专家及法律顾问的公告

惠政法字〔2018〕27号

惠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增加选聘惠民县法律专家及法律顾问的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法律顾问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党政一体法律专业人才储备,现就公开增加选聘惠民县法律专家库成员及县委县府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名额

1.县域内法律服务机构中30岁以上的法律实务工作者;

2.县域外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学教学、社会治理、公共管理、法律咨询服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

3. 拟增加选聘名额:专家库成员5人,法律顾问5人。

二、选聘标准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2.在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3.熟悉社情民情和党政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勤勉履职,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在担任惠民县政府法律顾问期间,成绩显著的优先聘用;

6.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7.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4月18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惠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251700,联系电话:0543-5321629。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执业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各3份,并填写《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198899@163.com。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五、选聘程序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县政府法制办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政治表现等因素,择优确定人选,研究提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建议名单报县法律顾问领导小组审查。

2.县法律顾问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将拟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组成惠民县法律专家库、正式聘任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