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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加快推进省区域基金中心建设

《山东省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建设方案》获批以来,烟台市不断加快推进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建设进程。近日,烟台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山东省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建设的思路、方向和措施,《实施意见》包括6个方面内容。

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优势、滚动发展”的工作思路和“立足烟台、面向全省”的功能定位,积极培育引进各类基金,着力提升基金服务水平,促进基金与产业深度融合,使我市逐步成为以基金集聚为特色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坚持科学定位、有序推进,市场主导、政策引导,规范管理、防范风险。

发展布局和目标任务。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按照“适度集中、分步推进”的原则,以开发区、芝罘区、高新区为聚集地,其他县市区依托基础条件推动基金设立,建设错位发展、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基金发展格局。到2020年底,全市各类基金规模达到3000亿元以上,树立烟台“基金港”品牌。

加快基金设立聚集。壮大市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支持县市区政府发起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支持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专业化引导基金。培育引进基金管理机构,支持各类主体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和专业子公司。推动国家和省级基金在我市设立专业化、产业化基金,鼓励市场主体发起设立大型基金、私募基金及专业管理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与股权投资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开展企业融资联动业务。

强化基金与产业对接。通过基金与产业企业的有效融合,重点支持五大传统产业优化升级、28个细分行业提质增效、战略性新兴产业膨胀发展。探索建立金融要素交易平台,加快建设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平台、推动企业融资信息管理系统上线,拓展基金与企业对接渠道。深入实施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设立市级资本市场开放创新发展引导资金,鼓励更多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化基金对外合作,拓展基金开放发展和金融合作空间。

推动基金产业创新发展。健全基金组织体系,推动各类基金及基金外包服务机构设立发展。完善金融服务功能,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入驻,加强各类基金与银行、担保等机构合作,打造产业链条完整的基金聚集管理功能区。举办基金发展高端论坛,强化与国内外知名媒体合作,扩大基金管理中心对外影响力。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推进山东省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出台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建设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各类基金发展。加强与高等院校、高水平培训机构交流合作,落实引才引智政策,加大人才智力支持。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努力营造基金产业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