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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经济亮点:改革红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4.6亿元;今年一季度全省共减免税收21.8亿元……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运用改革举措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推进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大众创业成本,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4.6亿元

在落实国家清理收费基金相关政策中,我省共取消、停征和免征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7项。同时,2015年3月1日起,取消和停征我省设立的护路联防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和工伤劳动鉴定费等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前,我省共取消、停(缓)征和减免涉企收费基金66项,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4.6亿元。

收费基金改革: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企业收费基金

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企业收费基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取消煤炭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取消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牧民可持续发展资金。通过全面清理规范,现已全部取消、停征了省级及以下涉煤收费基金项目。同时,对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收费基金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财税政策改革:第一季度共减免税收21.8亿元

2014年以来,面对严峻的组织收入形势,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努力克服经济形势下滑和税收减收的压力,推进税制改革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结构性减税政策在减轻企业税负、扩大内需、引导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刺激经济发展。

2014年全年共减免税收70.3亿元,2015年一季度共减免税收21.8亿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不仅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优化了我省的投资环境,也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居民可支配能力,促进全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营改增”改革:全省“营改增”纳税人减少税收49204万元

从2013年8月起,我省先后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邮政和电信业先后实施“营改增”改革。截至2014年底,我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为7572户,共入库缴纳增值税68497万元。经测算,2014年全年,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全省“营改增”纳税人累计整体减少税收49204万元,降幅为41.8%。试点后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试点前呈现逐月下降趋势,小规模纳税人100%享受到减税政策利好。

煤炭资源税改革:第一季度资源税费负担下降14.7个百分点

自2014年12月1日起,我省煤炭资源税费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从价计征改革。受煤炭产销量大幅下滑、煤炭价格同比下降影响,截至2015年3月底,全省入库煤炭资源税2785.2万元,同比下降11.2%,减收352.8万元。据测算,按照从价和从量的不同政策同口径计算,改革后,一季度资源税整体税费负担由改革前的20.7%下降至6%,下降14.7个百分点,降幅达71%。资源税改革政策的实施,必将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