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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全面开展“营改增”

日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宁夏国税局将全面开展“营改增”,力争在减轻税收负担、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企业创新、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2013年8月1日,宁夏“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7个市级国税局全部实现代开、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月1日,随着中卫市一家物流公司在沙坡头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对8月份交通运输劳务所得提交“营改增”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9526.34元,宁夏“营改增”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1月1日,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开始“营改增”试点,宁夏有64户企业划入试点。至此,宁夏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4年6月1日,电信业顺利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2014年,宁夏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平稳顺利。宁夏共有15434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占宁夏增值税纳税人户数总量的7.05%,实现“营改增”收入8.86亿元,占宁夏增值税收入的6.7%,对增值税收入增长贡献率为95.2%。新增试点纳税人11474户,增长了2.9倍。累计促进3万余人就业,为宁夏纳税人减税7.09亿元。此次税制改革,将使宁夏小规模纳税人普遍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