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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出台政策支持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高国土资源的保障和服务能力,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是实施差别化的供地政策。主要内容为:

  1.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2.支持我区以新一轮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加快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3.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创新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加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倾斜力度;保障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用地。

  4.支持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加快把内蒙古建设成为国家战略资源支撑基地;鼓励合理使用未利用地;支持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满洲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

  二是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主要内容为:

  1.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2.支持完善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按因素法分配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继续对我区给予倾斜;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

  3.鼓励内蒙古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在资金、技术和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我区列入国家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项目,适当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力度;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

  4.支持我区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试点,确保废弃工矿用地复垦到位并有效利用;支持做优做强工业园区;严格执行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5.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此外,国土资源部也对我区在加强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国土资源基础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两方面出台了具体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