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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鄂伦春自治旗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字〔2017〕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旗政府研究同意,现对旗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 何胜宝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 孙友才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孟海平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 张兴旺 旗政府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马艾飞 旗政府办副主任

赵晓安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宪海 旗财政局局长、农业开发办主任、金融办主任

周兴文 旗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陶 萍 旗审计局局长

杨玉清 旗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粮食局局长

苏德权 旗教育科技局局长

李 奕 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凤芝 旗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敖 丽 旗农牧业局局长

鞠显智 旗水务局局长

盖占江 旗林业局局长

吴 凯 旗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商务局局长

金光伍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规划局局长、人防办主任

敖 杰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雪峰 旗民政局局长

鲍洪文 旗环境保护局局长

葛朋政 旗统计局局长

何丽英 旗司法局局长

阿玉兰 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王义夫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荆洪民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

赵金山 旗旅游局局长

任佳佳 旗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郭金双 阿里河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王兴扬 大杨树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肖忠国 克一河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李 刚 甘河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孙 娟 吉文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王晓彪 乌鲁布铁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德庆东 宜里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阿 冬 诺敏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田 昱 托扎敏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白鹏英 古里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董明杰 旗档案史志局局长

祝万臣 旗国税局局长

冯建鹏 旗地税局局长

林 岩 旗气象局局长

鲍瑞琪 旗人民银行行长

张 宇 旗烟草专卖局局长

刘 军 旗盐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政府法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任佳佳(兼),办公室电话:5622837。

今后,除旗领导变动外,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调整,旗政府办公室不在另行发文通知。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