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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东河区境内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BDA-001-00-0301000-2017-020

主题分类:业务类(03)_综合类(01)

发布机构:东河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7-7-14

名 称:关于印发《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东河区境内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包东政办发〔2017〕170号

公 开 时 限:定期公开

内 容 概 述: 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东河区境内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包东政办发〔2017〕170号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东河区境内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区、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各镇: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东河区境内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贯彻执行。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

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东河区境内段)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包头市深入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党办发〔2011〕14号)的要求,为了深入推进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东河区境内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河龙(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 鹏(区政府办副主任)

王文轶(区农交局局长)

常全伟(河东镇镇长)

刘大军(沙尔沁镇副镇长)

周 军(区公安局分局副局长)

成 员:张丽枝(区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

白继全(区民政局局长)

杨 锐(区人社局局长)

王 旭(区审计局局长)

方 正(区房管局局长)

白江源(区信访局局长)

李晓东(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

王永吉(河东镇副书记)

石忠彪(沙尔沁镇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交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文轶同志兼任,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处理日常事务。

二、基本原则

做好该项目的评估工作,将坚持“科学决策、以人为本、民主法治、客观公正”以及一般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估的范围和内容

1、评估范围: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东河区境内段)

2、评估内容:一是该项目的决策是否落实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保护环境要求;二是施工期间是否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是否造成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较大不便;三是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其他方面。

四、评估责任主体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

五、评估程序和方法

一是广泛征询意见。评估工作启动后,根据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公示公告、群众座谈、集体评议、召开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评估对象的意见和诉求,并征求当地综治办及当地政府意见。

二是分析研判预测分险。对重大事项面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等不稳定因素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稳定风险分析预测,作出等级评估,对特别重大或专业性强的评估事项,将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分析,提高风险预测的准确性、科学性。

三是形成评估报告和结论。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作出评估结论,报市维稳办审核。

四是制定分险化解方案。针对有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风险化解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对存在的社会矛盾隐患进行有效的化解,同时根据评估风险等级的要求,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处置预案,做好相应的应对准备。

五是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程跟踪掌握社会稳定风险突发情况和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并完善维稳措施,确保将各类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六、编写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评估事项实施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

2、对项目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措施等进行预测分析和研究。

3、对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以及所涉及的人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作出评估预测、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

4、群众的反映、涉及地方政府的意见、专家的意见。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

七、全程稳控

项目实施后,对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要制定相应的方案,要坚持全程控制,做好后续跟踪,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稳控情况要及时形成报告,报市维稳办公室备案。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