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BDA-001-00-0301000-2017-020
主题分类:业务类(03)_综合类(01)
发布机构:东河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7-7-14
名 称:关于印发《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东河区境内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包东政办发〔2017〕170号
公 开 时 限:定期公开
内 容 概 述: 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东河区境内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包东政办发〔2017〕170号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东河区境内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区、区属各相关部门、单位,各镇: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东河区境内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贯彻执行。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
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东河区境内段)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包头市深入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党办发〔2011〕14号)的要求,为了深入推进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东河区境内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河龙(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 鹏(区政府办副主任)
王文轶(区农交局局长)
常全伟(河东镇镇长)
刘大军(沙尔沁镇副镇长)
周 军(区公安局分局副局长)
成 员:张丽枝(区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
白继全(区民政局局长)
杨 锐(区人社局局长)
王 旭(区审计局局长)
方 正(区房管局局长)
白江源(区信访局局长)
李晓东(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
王永吉(河东镇副书记)
石忠彪(沙尔沁镇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交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文轶同志兼任,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处理日常事务。
二、基本原则
做好该项目的评估工作,将坚持“科学决策、以人为本、民主法治、客观公正”以及一般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估的范围和内容
1、评估范围:古城湾黄河大桥通道(东河区境内段)
2、评估内容:一是该项目的决策是否落实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保护环境要求;二是施工期间是否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是否造成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较大不便;三是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其他方面。
四、评估责任主体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
五、评估程序和方法
一是广泛征询意见。评估工作启动后,根据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公示公告、群众座谈、集体评议、召开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评估对象的意见和诉求,并征求当地综治办及当地政府意见。
二是分析研判预测分险。对重大事项面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等不稳定因素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稳定风险分析预测,作出等级评估,对特别重大或专业性强的评估事项,将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分析,提高风险预测的准确性、科学性。
三是形成评估报告和结论。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作出评估结论,报市维稳办审核。
四是制定分险化解方案。针对有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风险化解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对存在的社会矛盾隐患进行有效的化解,同时根据评估风险等级的要求,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处置预案,做好相应的应对准备。
五是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程跟踪掌握社会稳定风险突发情况和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并完善维稳措施,确保将各类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六、编写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评估事项实施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
2、对项目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措施等进行预测分析和研究。
3、对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以及所涉及的人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作出评估预测、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
4、群众的反映、涉及地方政府的意见、专家的意见。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
七、全程稳控
项目实施后,对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要制定相应的方案,要坚持全程控制,做好后续跟踪,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稳控情况要及时形成报告,报市维稳办公室备案。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