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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意见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意见的通知

(朝县政发〔2015〕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现将《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意见》(朝政发〔2015〕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意见的各项要求。要结合实际,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研究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推动本意见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拓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空间,汇聚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增长。

朝阳县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日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意见

(朝政发〔2015〕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要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切实推进创业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2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1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1.重大意义。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趋势的客观要求;是打造发展新引擎、做大发展底盘的重要抓手;是全面深化改革、释放民智民力、激发社会活力的现实需要;是增加社会财富、增进大众福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对于实施我市“五大战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朝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为主线,以构建创业服务平台为载体,坚持以创业培训为基础,以集成落实各项政策为支撑,以完善服务模式为抓手,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引导作用,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3.工作目标。通过大力开展创业活动,使创业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创业空间进一步拓展,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力争用3年时间,把我市建设成为创业环境优良、创业能人辈出、创业服务配套、社会就业充分的创业创新型示范城市。

具体目标是:通过三年创业创新活动,使各县(市)区形成“一县一品”创业品牌,建立各具特色的创业园区,扶植各具特色的创业载体,培育各具特色的创业文化。全市每年培养创业示范企业2000家,扶持培养创业示范带头人2000人,培育生成企业2000家,培育个体工商户10000家,新增创业人数8000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达到52000人。

二、激活创业主体

4.扶持大学生创业创新。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培育大学生创业先锋,支持市内外大学生(毕业5年内)开展创业创新活动。通过创业创新座谈会、聘请专家讲座等形式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创业创新。

5.引导离乡打工人员回朝创业。通过与域外商会和同乡会等组织沟通,引导和鼓励外地朝阳籍创业就业人士,利用创业经验和所学技能回乡领办创办各类经济实体。

6.吸引域外高端人才和团队来朝创业创新。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鼓励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长江学者等领军人才和高端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朝阳领办或合办科技型企业。鼓励我市科技人才利用现有政策带头创业创新。

7.扶助广大农民置业创业。在我市农村大力实施“创富工程”,利用我市丰富的农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置业创业活动,积极活跃农村市场,鼓励农民逐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8.鼓励职业学校毕业生创业。积极扶持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到各领域创业,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免费为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9.支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创业。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辞职创业的,辞职前的工作年限视为机关事业社保缴费年限,辞职创业后可按机关事业保险标准自行续交,退休后享受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相关待遇。

10.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业。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的有关政策。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型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

11.支持其他各类人员创业就业。鼓励复转军人利用自己的特长进行创业活动;鼓励城镇失业人员自立自强自主创业;鼓励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二次创业;鼓励残疾人员利用优惠政策创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