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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双塔区投资优惠政策

——域外投资者使用双塔区行政辖区的土地,土地出让金或租金按全国最低限额收取,征用集体土地的税、费除给足农民的以外,属区本级的一律免收或由财政返还。

——以下类型的域外投资项目场地使用费一律免收或由财政返还。

1、域外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

2、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

3、基础设施和环保行业的;

4、利用荒地、荒坡、荒滩、荒沟进行土壤改良或从事农业产业化开发的;

5、产品60%以上出口或高科技投入且效益很大的;

6、其它具有较强牵动力的项目。

——域外投资企业应缴纳的建设费用,属区本级收费或留用部分全部免收。

——投资额10万元以上的域外投资者,免费为其本人及配偶、子女解决到本区落户事宜,优先解决其子女入托、入学等事宜。

——各级政府对经营期10年以上的生产性域外投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必要的扶持。对高新技术项目,财政部门可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市场销路好、前景好、但确有资金困难的企业,可给予一定的贴息;对国有、集体企业,可采取政府承债办法招商;对地方经济发展确有牵动作用的项目,在招商办和财政部门年终考评的基础上,可予以适当奖励。

——严令禁止干拢外投资企业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到企业开展采访、参观、调研、检查等公务活动,需经政府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严禁对域外投资企业滥收费、滥摊派、滥罚款;机关干部不准以任何名义和借口收受域外客商的赠送吃请,切实做到不动投资者的“一针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