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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中秋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抓好作风建设的通知

关于国庆中秋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切实抓好作风建设的通知

大有经济区、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廉洁纪律,持续向“四风”问题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强全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确保廉洁过节、节俭过节,市纪委监察局重申纪律如下: 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用公款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安排旅游;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等;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十九大召开在即,各党委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紧紧盯住关键节点,及早传达部署,突出教育管理,明确底线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克服、打消观望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和违规违纪行为。各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原则,动真碰硬,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严肃查处“两节”期间违规违纪问题。 市纪委监察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大对“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严查快处,全部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明问责制度,对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四风”问题频发多发的、监督执纪不力的、隐瞒问题事实等情况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予以严肃问责,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81228888160605

中共凌海市纪委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