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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市深化改革开放、调整产业结构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增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抓招商、上项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完善招商引资组织体系 完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经研究决定,调整完善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组织、评价、督导和考核,并研究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在招商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外经局,负责招商引资的日常统筹、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健全专业招商队伍 为进一步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各开发区、镇区要在原有专业招商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招商队伍,配齐配强招商人员。要突出招商人员的专业性和稳定性,注重把懂经济、懂政策的人员安排到招商岗位上,负责对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大项目进行定位、定向、定点招商,对项目的包装、洽谈、签约等进行统计管理,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强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制定招商引资工作年度计划 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招商责任单位下达招商引资工作年度任务。市政府将于每月月末听取一次各招商责任单位本月招商活动完成情况及下月招商活动计划情况的汇报,每个月将开展一次“走出去、请进来”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活动。各招商责任单位在每个季度末要对本季度招商引资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汇总情况后上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招商责任单位要按照招商工作年度任务认真准备,及早安排,实时对招商项目进行跟踪,及时掌握和汇报项目进展情况,特殊情况随时向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完善全市项目信息共享机制 一是明确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确定招商方向要重点面向镁制品、有色金属、精细化工、新型建材、再生资源、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产业,同时要注重对重点农业产业化项目招商。 二是加强项目储备动态管理。各招商责任单位要从项目的包装储备、在谈储备、签约储备等三个方面抓好项目的管理工作,实时向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项目储备最新进展,统一纳入市外经局项目管理平台,实现项目信息共享。 三是统筹招商活动。为避免重复招商,要加强对各招商责任单位的统筹协调,及时掌握省、市招商动向,根据上级招商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好我市外出招商的时间、地点、项目和人员。外出招商活动时间尽量均衡,地域尽量覆盖,项目尽量优化。 完善招商经费保障机制 市财政局要将招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用于市级综合管理和专业招商机构开展招商活动;各开发区、镇区要在预算中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专项用于招商工作。 完善专业招商人员培训机制 为提升全市专业招商人员的招商能力,实行高效常态化的专业招商培训制度。 一是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培训。举办招商引资知识培训班,使全市招商队伍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商务谈判知识,了解市情和优惠政策等。 二是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对专业招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以便创造性的开展招商工作。 三、实行招商引资考核制度 实行工作通报制度 市领导小组于每个季度初将对上季度各招商责任单位招商活动落实情况及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以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实行目标评价制度 按照省、市招商工作指导意见,市领导小组对各招商责任单位进行目标评价考核,具体以市政府下发的《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评价表》为主。市外经局负责对各招商责任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会同市发改局对招商项目的真实性予以认定,结果将向市领导小组汇报并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范畴。 四、营造诚信安商的良好环境 政策保障 1.各招商责任单位通过招商引资新摆放在工业园区的域外投资项目,自项目建设之日起实际上缴税收形成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将按一定比例、不同年限奖励给各招商责任单位,具体按《中共大石桥市委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石桥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中第三章第七条第一款执行。 2.根据《营口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报告》 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作用。一般招商项目享受政策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较大或重大项目需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最终以会议纪要为准。 营造氛围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利用一切优势、挖掘一切潜力、捕捉一切信息,千方百计找项目、挖项目、上项目。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主动作为、积极谋划,着力解决招商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全程“保姆式”服务,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产。 加强督查 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要对优化我市招商引资环境、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推进招商项目签约等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确保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