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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8月鞍山市能源市场运行良好

前8月,鞍山市规模以上能源生产企业能源产品产量实现平稳增长,累计生产能源产品1149.1吨标准煤,比上年同期增加75.7万吨标准煤,增长7.1%。一、能源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品产量平稳增长一是电力产出46.1亿千瓦小时,比上年同期下降1.5%。其中,燃煤发电和余热余压发电占据主导,累计发电量分别为21.4亿千瓦小时和24.1亿千瓦小时,分别占发电量总量的46.4%和52.3%,其余为生物质发电,累计发电0.6亿千瓦小时。二是油品产出31.2万吨,同比增长21倍。其中,石蜡为今年新增品种,产量为13.9万吨,占油品产出的44.6%;石油沥青产量也大幅增长,产量为13.4万吨,比同期增长22倍。三是焦炭及其附属产品煤气产量有升有降。共产出焦炭552.7万吨,同比增长0.5%;产出煤气209.3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0.1%。二、能源产品结构较为稳定,煤品燃料占据主导受资源禀赋和生产工艺设备的限制,鞍山市能源产品生产结构一直较为稳定,并呈现煤品燃料占据主导的格局。其中,占比最大的是焦炭,前8月焦炭产出占规上工业能源总产量的45.9%,比去年同期下降3.0个百分点;其次是煤气,占比达32.5%,比去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热力产出位居第三,占比达12.9%,比去年同期下降0.5个百分点;电力产出和油品产出比重较小,分别占比为4.9%和3.7%,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0.5和上升3.5个百分点。三、能源生产效率高位运行,回收能力有待提升前8月,鞍山市规模以上能源生产企业能源加工转换总效率为86.2%。其中,炼焦效率为98.7%,炼油效率为94.2%,热力产出效率为75.4%,火力发电效率为36.3%。回收利用率略有下降。目前,鞍山市对转炉煤气、高炉煤气和余热三种能源进行回收,前8月总计回收利用能源291.1万吨标准煤,能源回收利用率达12.1%,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其中,回收利用煤气172.2亿立方米、余热余压1658.5万千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