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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开展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确保参保人员合法权益,3月2日起,州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对延吉市内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为期2个月基金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抽调8县市20名业务骨干组成5个联合检查小组,分赴延吉市内400余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检查,重点打击定点零售药店摆放、销售生活类用品的,变相刷社会保障卡销售非药品;未规范建立健全医保销售台账或台账与实际销售项目不符;留存社会保障卡,利用社会保障卡套取现金;医保系统内药品对照数量不达标、对照错误;药店基本信息与医保定点信息不符;营业期间无药师在岗或营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串换销售医保目录内药品;为非医保定点服务单位代刷社会保障卡;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问题的定点零售药店,将严格按照服务协议及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作出拒付违规费用、暂停刷卡结算待遇1至3个月、限期整改等处理。同时,州人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专项检查结束后,再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的,一律解除当年服务协议并不再续签。

各县市按照州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统一部署,在各自统筹区开展专项行动。州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也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县市的专项行动开展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