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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昌市2017年重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洪发改投字〔2016〕134号

关于开展南昌市2017年重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南昌市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我委开展南昌市2017年重大重点项目遴选工作,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围绕以下七个方面:重大工业项目,重点是围绕加快推进汽车、新材料、食品、生物医药、航空制造、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机电、新能源等方面;重大服务业项目,重点是围绕提升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水平,加快推进服务外包、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文化创意、金融、商务会展、现代物流、现代商贸等重大产业发展方面:农业及城乡统筹,重点是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化、现代都市农业等方面;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是围绕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网、城市跨江通道、新区开发等方面;重大城市管理项目,重点是围绕社会管理、环保设施、社区环境综合治理、旧城区开发等方面;重大社会事业项目,重点是围绕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和政法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重大民生实事项目,重点是围绕居住出行、棚户区改造等方面。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总投资和年度投资计划应当达到一定规模。其中:重大产业发展项目中,工业项目总投资须在1亿元以上,当年投资完成5000万元以上;服务业项目总投资须在3亿元以上,当年投资完成1亿元以上;农业及城乡统筹总投资须在3亿元以上,当年投资完成1亿元以上。重大城市建设项目总投资须在3亿元以上,当年投资完成1亿元以上。重大城市管理项目总投资须在5000万元以上,当年投资完成3000万元以上。重大社会事业和民生实事项目总投资须在5000万元以上,当年投资完成3000万元以上。

2、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充分。计划新开工项目必须根据项目审批程序完成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商业、服务业项目原则上须取得土地,能确保2017年一季度开工建设;确属体量大、前期工作复杂的,应确保2017年二季度开工建设。

3、做好项目入库工作。按照统计部门“先入库、后有数”的统计原则,对固定资产计划总投资五千万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各建设单位应备齐证明材料,报项目所在地统计部门,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按月报送投资统计报表。

三、注意事项

1、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要认真收集和梳理,做到应报尽报。特别是对获得了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等国家、省资金和安排了省级用地指标的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应报尽报。

2、按要求认真填写南昌市2017年重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申报表,这些数据将作为每月调度和通报的依据。

3、要逐一落实项目责任主体,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做到能按工作目标和投资计划加快实施。要确保按照要求调度和报送项目进展及投资完成情况。不能调度的项目,请不要申报。

四、时间节点

请于10月20日之前将表格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我委投资处。联系人:肖平、陶珂,联系电话:83884028,邮箱:1297319954@qq.com。

附件:南昌市2017年重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申报表

2016年9月22日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