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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区开放型经济工作的意见

中共临川区委 临川区人民政府

2017年全区开放型经济工作的意见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推进大开放主战略,扎实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现就进一步加强开放型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全会精神,围绕中央、省级发展战略,以及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重大发展机遇,以项目落实为根本,以绿色发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导向,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聚集大项目,突出好项目,真招商,招真商,大招商,招大商,扎实开创对外开放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内资

1、全区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大项目20个。其中:5亿元以上6个,10亿元以上3个,30亿元以上1个,国内外500强、央企、上市公司项目1个,5亿元以上现代服务业1个。

2、2000万元以上市外境内项目实际进资40亿元,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进资30亿元。

外资

实际利用境外资金5500万美元,其中台资项目3个。

外贸出口

外贸出口2.2亿美元。

任务分解

具体目标任务为:

1、各招商团队重点引进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

2、区直二类部门重点引进亿元以上项目,区直三类部门重点引进亿元以上工业、加工业项目。

3、区直一类部门重点帮助企业做好跟踪服务,捕捉项目线索信息。

4、区商务局、区台办重点引进境外资金,区商务局重点完成外贸出口。

5、各乡镇场不分配招商引资任务,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围绕发展本地经济,积极引进返乡创业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一类乡镇引进新项目1个,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二类乡镇引进新项目2个,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

三、工作措施

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高温高压态势,确保招商引资一年四季有人抓,一年四季有人管,着力引进一批有税收、有前景、有科技含量且带动性的大项目、好项目。

突出招大引强。着力围绕并优先引进有色金属加工、生物医药和食品加工三大主导产业及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瞄准全国行业龙头企业,重点攻坚、精准对接,力争引进国内外500强、央企、上市公司项目1个,着力打造有特色,有品牌效应的特色产业群,推进主导产业集聚化、集群化,同时注重技术和人才的引进,培养创新创业团队的领导人才,不断提高大项目发展水平。

强化领导招商。着力发挥区领导招商示范带动作用,组建14支招商团队,分别由区党政有关领导和区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带队,团队人员调配、招商方式、任务分享、经费使用由各团队团长自行决定。招商团队领导全年外出招商不得少于10次,每个团队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2万元,2016年10月底先拨付2万元,外出招商达到5次以上的,再拨付5万元,外出招商达到10次且经考核全面完成任务的,再拨付5万元。

注重专业招商。充分把握浙江、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实施新一轮“腾笼换鸟”的重大机遇,深入了解广东深圳、东莞,浙江宁波、温州等地有关企业,摸清产业转移相关情况,结合临川产业现状和特色,加快与浙粤两地产业转移的对接。

推进合力招商。除招商团队主力招商外,乡镇场要围绕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单独引进或配合引进各类项目,区直一类部门要重点捕捉项目信息线索,切实做好项目落户的跟踪和服务,对捕捉的重大项目线索,由专业谈判小组及时跟进,积极对接洽谈推进;同时要依靠客商的特定关系网和朋友圈,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大力推进以商招商,以商带商,发挥企业落户的连锁效应和群体效益。招商方式除传统的走出去,请进来,还要积极加强与本埠商会、外地商会、协会、促进会等社会组织的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模式,加强招商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网上与网下、资本与项目的有效对接。

严把项目质量。招商引资要重点瞄准央企、国企、国内外500强及上市企业,引进的项目重点瞄准有税收、有前景、有科技含量且带动性强的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严格实行联审联批制度,单体项目要求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厂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密度不低于0.6。

注重税收导向。落户工业园区企业第三年及以后年份亩年均纳税必须达到5万元以上。当年引进且增值税地方所得部分在100万元以上的工业、加工业企业,可视为新引进1个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当年引进且增值税地方所得部分在2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可视为新引进1个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凡各乡镇场单独引进的项目落户工业园区,其固定资产投资归乡镇场,项目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的70%归引进乡镇场,属合作引进的,项目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的30%划归乡镇场;对违反合同约定,或虽未违反约定,但存在欠税、逃税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企业,不得享有包括财园信贷通在内的任何政策支持和金融扶持。

坚持内外并举。在做好内资引进的同时,积极做活外资、做实外贸。积极引导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现有外资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其采取增资扩股、利润再投资等方式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推动外资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引导企业走自营出口的路子,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有关资金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到国外参展,利用好两个市场。引导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等现代手段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引进专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对本地企业及产品进行整合营销。

健全机制保障。一是组织保障。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全区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负责开放型经济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委常委任组长的项目联审联批领导小组,负责对引进项目的把关审批。二是人员保障。每年从新录用大学生村官,公务员,各单位、各乡镇场后备干部中抽调10人左右到抚北工业园区、招商局跟班学习,每一年轮换一次,对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使用,对表现较差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三是经费保障。各部门、各单位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招商引资。

着力优化环境。一是抓好园区平台建设,加快土地征用和平整,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大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通过嫁接改造,兼并重组,股权收购等多种形式实施“腾笼换鸟”,盘活闲置土地资源;二是健全重点项目“五个一”机制,即一个重点项目、一个领导挂点、一个责任单位、一套机构服务、一抓到底,全程跟踪服务,快速协调解决项目落户、项目建设中困难和问题;三是着力营造安商、亲商、富商的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对受到企业投诉的部门和个人一律严肃处理。

严格督查考核。继续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调度、半年一检查、年终总考评”的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区开放型经济工作调度会,每个季度招商引资各项指标未破零的单位“一把手”及未新引进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且在本类部门综合排名倒数第一位的单位“一把手”作表态发言。年终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全区通报批评,并扣缴该单位当年绩效工资。各乡镇场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参照执行。对未按要求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团队带队领导,第二个季度作表态发言,第三个季度作检讨发言,年终由区委书记、区长约谈。区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区新引进项目的认定和考核,抚北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对责任单位服务企业和项目推进情况,尤其是一类部门服务企业和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1、临川区招商引资团队组建方案

2、临川区区直部门和乡镇分类方案

3、临川区开放型经济工作考评办法

中共临川区委

临川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1

临川区招商引资团队组建方案

招商

团队

名称

团长

副团长

成员单位

服务单位

团队

任务

第一招

商团队

杨党华

黄明清

区委办、林业局、粮食局、司法局

党校、妇联

引进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

第二招

商团队

吴茂发

李三保

人大办、水利局、供销社、就业局

直属工委、档案局

第三招

商团队

江瑞庆

周泉斌

政协办、发改委、旅发委、残联

检察院、公安分局

第四招

商团队

华和平

何水金

地税局、监察局、房管局、统计局

交警二大队、六水桥街办

第五招

商团队

王筱雄

邹忠华

宣传部、文广新局、

总工会、行政服务中心

科协、荆公路街办

第六招

商团队

孔滨兵

徐忠文

政法委、农业局、城管局、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法院、西大街街办

第七招

商团队

章志芳

章克敏

组织部、交通局、国土分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老干局、统战部

第八招

商团队

杜晓良

胡萍

政府办、财政局、工信委、社保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法制办

第九招

商团队

帅蓉晖

付建平

卫计委、教体局、农业开发办、科技局

青云街办、信访局

第十招

商团队

邓抚林

艾小飞

抚北工业园区、国税局

台办

第十一招

团队

曹亲林

王勇

建设局、商行办、宗教局、医保局

文联、社联

第十二招商团队

何武飚

张启良

农工部、民政局、农保局、物资局

党史办、气象局

第十三招商团队

徐兴龙

黄金玉

人社局、审计局、供电局、安监局

团委、编办

第十四招商团队

罗亦文

邬丽梅

招商局、环保局、工商联

商务局、消防大队

附件2

临川区区直部门和乡镇分类方案

区直一类

党校、妇联、直属工委、档案局、检察院、公安分局、交警二大队、科协、法院、老干局、统战部、机关事务管理局、法制办、信访局、台办、文联、社联、党史办、气象局、团委、编办、商务局、消防大队、六水桥街办、西大街街办、青云街办、荆公路街办。

区直二类部门

供销社、人大办、就业局、政协办、地税局、统计局、总工会、司法局、城管局、国土分局、安监局、科技局、国税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商行办、医保局、农保局、审计局、社保局。

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个。

区直三类部门

区委办、政府办、林业局、粮食局、水利局、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旅发委、残联、监察局、房管局、宣传部、文广新局、政法委、农业局、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组织部、交通局、财政局、工信委、卫计委、教体局、农业开发办、抚北工业园区、建设局、宗教局、农工部、民政局、物资局、人社局、供电局、环保局、招商局、工商联。

引进亿元以上工业、加工业项目1个。

乡镇一类:

温泉镇、高坪镇、鹏田乡、桐源乡、七里岗乡、太阳镇、嵩湖乡、茅排乡、荣山镇、龙溪镇、河埠乡、七里岗垦殖场、荣山垦殖场。

引进新项目一个,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

乡镇二类:

上顿渡镇、连城乡、秋溪镇、展坪乡、孝桥镇、抚北镇、唱凯镇、云山镇、罗湖镇、湖南乡、腾桥镇、东馆镇、青泥镇、大岗镇、罗针镇、文昌办事处。

引进新项目一个,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

附件3

临川区开放型经济工作考评办法

为把招商引资工作落到实处,增强招商实效,按照“目标明确、责任清楚、奖罚分明、狠抓落实”的原则,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招商团队、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二、考评时限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

三、考评内容

新引进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及项目实际进资、项目跟踪服务、领导外出招商、招商资料报送、实际利用境外资金、外贸出口等,乡镇引进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进资。

四、考评办法

项目认定

1、纳入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考核范畴的项目

新引进的重点产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必须通过环评、节能评估、安评等程序,并具备立项批文、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项目资料。

①工业项目

当年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亿元以上落户抚北工业园区的工业项目。

当年引进且增值税地方部分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可视为新引进1个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考核,每增加1万元增值税可折算为100万元实际进资,项目规模及实际进资以此类推。

②现代服务业项目

投资亿元以上的旅游、物流园区、四星级以上酒店、城市综合体、大型市场、健康休闲养老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的二甲医院;占地30亩以上的教育文化项目。

当年新增增值税地方部分在2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可视为新引进1个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考核,且每增加1万元增值税可折算4万元实际进资。

③现代农业项目

投资1亿元以上的现代农业项目纳入考核。

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10亿元的,两年内作为新项目考核;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三年内作为新项目考核。

2、乡镇固定资产投资及返乡创业项目

①对不能纳入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考核范畴,但属新注册、新用地、新建厂房的项目列入考核。

②新签约、新注册,租赁闲置厂房、仓库,当年增值税地方部分达30万元的工业项目,当年增值税地方部分60万元以上的物流项目均列入考核。

3、外资项目

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外资项目均纳入考核。

4、不列入考评的项目

①只是企业法人代表更换、股东增减、企业名称更改,其经营性质不变的项目。

②希望工程项目和其它形式捐赠的项目。

③财政、国债资金,银行拆借资金,移民建镇资金,农业开发资金,扶贫资金等专项拨款的项目。

④纯房地产项目。

⑤区直单位引进的服装、雨伞、大米、木竹加工等落户在园区外的项目及机砖、沙石、加油站等高危行业项目。

⑥乡镇引进的矿山、机砖、沙石、加油站等高危行业项目。

进资认定

1、纳入亿元以上项目考核范畴的项目,其实际进资可列入考核。

2、乡镇新引进的增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返乡创业工业项目,当年新注册、新用地、新开工其实际进资可列入考核。

3、2014年-2015年引进的合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亿元以上项目,其2016年度新增进资可列入考核;2014年以前引进的项目不予以考核。

4、外资项目进资4倍折算。

项目分享

1、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下项目及税收抵任务的项目不得分享;1亿元-3亿元项目,最多允许2个单位之间分享;3亿元-5亿元项目,最多允许3个单位分享,5亿元以上项目最多允许4个单位分享。

2、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下的项目不能跨团队分享。

3、落户乡镇场的项目不再分享,因个别原因需要分享的须经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同意。

计分方法

1、招商团队考核计分方法

项目计分:每新引进1个10亿元以上项目计50分,每新引进1个1-10亿元的项目计30分。

进资计分:招商团队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实际进资最高的计30分,其它招商团队按其比例折算计分。

2、跟踪服务工作考评办法由抚北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

3、年终考核中,区直二、三类部门未新引进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且在本类部门列倒数三名的视为未完成全年开放型经济工作任务;招商团队考核计分未达60分视为未完成全年开放型经济工作任务。

4、区直二、三类部门、乡镇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计分方法。

按照分类、引进项目个数最多的计30分,进资最多的计30分,同类其它单位按照其比例折算计分。

加分、扣分项目

每引进1个10亿元以上项目,牵头引进单位加6分,分享单位加2分。

每引进1个亿元以上项目当年投产的牵头引进单位加3分,分享单位加1分。

当年引进且列入市四套班子巡查的项目,每个项目第一牵头引进单位加5分,分享单位加3分。

单位主要领导外出招商未满6次的,每少1次扣2分。

五、奖项设置

项目资金奖

1、对引进固定资产投入2亿元以上且当年进资4000万元以上的“三新”入园工业项目和纯境外资金投入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奖励5万元给第一引荐单位或个人。

2、对引进的“三新”项目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上市公司直接投入的工业项目,奖励10万元给第一引荐单位或个人。

年终考评奖

1、招商团队奖励前3名,分别发给奖金5、4、3万元。

2、区直二、三类部门奖励前5名,分别发给奖金5、4、3、2、1万元。

3、乡奖励前8名,分别发给奖金5、5、4、4、3、3、2、2万元。

4、跟踪服务工作先进单位12个,其中区直一类部门6个,二至五类部门及乡6个,分别发给奖金1万元。

5、招商引资先进个人5名,跟踪服务工作先进个人5名,分别发给奖金6000元。

6、以商招商先进个人若干名,每新引进1亿元、2亿元、5亿元以上入园工业项目1个,分别发给奖金1、2、5万元。

7、凡招商引资工业企业从企业开始纳税年度起,当年上交增值税地方部分100万元以上的,前三年度由受益财政按所缴纳增值税地方实得部分的6%奖励引资单位,上交增值税地方部分100万元以下和享受了一厂一策的企业均不计奖。

8、完成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和外贸出口任务奖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