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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金融发展“十三五”规划

萍乡市金融发展“十三五”规划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十二五”期间,萍乡市金融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逆势上扬,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多项工作在全国、全省走在前列,为萍乡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十三五”时期,是萍乡市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也是对金融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的时期。为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功能,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金融对萍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现根据进行了新三板挂牌知识的专版宣传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宣传,不断提高各县、各部门、社会各届对金融工作的认识。邀请国家、省有关专家学者来我市举办各种类型的金融知识专题讲座,取得了良好效果。结合“普惠金融”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到全市120余所中、小学校,通过互动课堂等方式面向3.2万余青少年学生宣传基础金融知识。

认真组织金融工作培训。近年来,为使相关政府工作人员学习掌握金融工作相关理论和实际操作知识,我市加强了金融工作培训力度。分管副市长召开了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推进会,亲自对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业务人员进行了授课;采取以会带训的形式,邀请了中信建投投资经理对全市企业上市工作进行了专项辅导;组织“金融知识大讲堂”讲师团赴市就业局培训基地开展再就业贷款、创业贷款知识培训,培训300多人次;多次组织企业、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到深交所、南昌等地进行培训,截止目前已培训人员320余人/次。

加强金融人才引进。市政府出台了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对金融业的人才智力支持,鼓励和吸引各类高层次金融人才来我市发展,按人才引进有关规定制定了奖励措施,提供落户、居住、子女教育、医疗等便利服务。大力推动政银人才合作,2014年率先落实省政府金融三十条文件精神,启动市政府与省级金融机构14名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工作,从省直金融机构选派了8名金融人才到县和市直有关部门挂职,同时向各省级金融机构派出了6名副县级干部和副县级后备干部挂职锻炼,操作规范、成效明显,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

“十二五”时期,我市金融业取得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金融业总量较小。2015年萍乡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2.83%。二是融资方式较为单一, 企业外源性融资仍以银行贷款间接融资为主,利用股权、债权等直接融资方式进行融资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金融集群效应尚未形成。金融机构布局分散,信息沟通不畅,不能有效通过集群效应引进金融机构和吸纳高级金融人才,影响了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

第二部分“十三五”时期萍乡市

金融业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形成全市金融工作一盘棋,从党政系统、金融系统两条线,千方百计实现扩大融资、防范风险、优化环境三个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创造金融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充分发挥金融的核心作用,加强金融业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注重机制和体制创新,加大金融业改革力度,提高金融业的整体实力;加强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提高金融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萍乡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高效的金融支持。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的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和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力争分别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银行业存款、贷款余额年平均增速力争分别达到全省平均增速以上,与萍乡市的经济社会保持协调增长。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率力争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力争20家以上企业挂牌上市,实现挂牌上市公司县区全覆盖。

全市社会新增债券融资总额增速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保费收入年平均增速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保险深度、保险密度力争分别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各保险公司服务网络不断健全。

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争取达到8亿元,在保责任余额达到35亿元。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更加规范,小额快速的特点充分发挥,其他金融新业态在我市稳健发展,服务小型企业和“三农”的作用更加突出。

第三部分 “十三五”时期萍乡市

金融业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持立足支持经济发展,增强融资保障能力

充分发挥间接融资重要作用。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资金供给,积极争取信贷额度,引入域外资金,盘活存量资金,保证信贷投入的较快增长。积极探索政银保融资模式,创新破解企业融资难题。积极创新和灵活运用各种贷款方式,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的资金供应,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中小微企业、“三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区域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资源深度转化、优势特色产业等领域发展,保持贷款投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完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机制,充分利用政府资源调配等手段,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用好亚行贷款资金,加快我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缓解政府投入公益类项目的财政压力,进一步改善民生,实现城乡环境可持续性发展,不断提升项目管理的标准化、正规化推进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努力扩大直接融资比重。编制好“十三五”企业挂牌上市计划,加强挂牌上市企业资源储备库建设,推动有实力、发展前景好、代表我市资源和产业优势的企业挂牌上市,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整合升级。充分利用现有挂牌上市公司存量资源,引导优质资产通过定向增发向挂牌上市公司集中。支持符合条件的挂牌上市公司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证券市场利用债券融资工具拓展融资渠道,增加债券融资规模。引进和发展产业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各类投资基金,进一步做强我市现有各类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引导和支持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吸引国内外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在我市发起设立各类投资基金,鼓励本市民营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各类投资基金。建立与国内大型保险总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开展保险资金与重大项目的投资对接活动,争取保险资金支持我市的经济社会建设。

二、积极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大力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继续大力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萍乡的发展,推动金融机构优化网点服务功能,改善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着力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支持萍乡农村商业银行拓展经营规模和业务创新,加快在省内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步伐,逐步培育成具有影响力的区域性上市商业银行,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目标。

加大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及时掌握国内外金融机构发展的规划、区域分布意向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吸引金融机构在萍设立区域总部、职能总部和分支机构。建立科学的区域金融机构容量指标和机构建设指引,引导金融机构科学合理的规划机构布局,实现金融资源合理配置。

促进其他类型金融机构发展。积极探索组建地方性金融控股公司,推动金融服务业的集团化、综合化和金融服务升级,提升萍乡金融业整体竞争力。积极组建或引进金融租赁公司,大力发展消费金融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积极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及其他新型金融业态,加强管理,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各类要素市场建设。

大力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发展会计与审计服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资信评级、经纪公司、创业投资、理财服务等金融中介机构,引导中介机构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执业水平。

三、全力加快四大金融功能区建设, 发挥金融集聚效应

深化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不断提高各县区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全社会信用体系对接,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信用资源整合力度,努力提升萍乡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品牌价值,提高企业信用信息披露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努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将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成为全国的示范区。

加快萍乡金融商务区建设。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原则,突出金融、商务两大主导功能,加快做好金融商务区专项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政策制定等各项工作,积极引进与金融业发展联系紧密、产业提升带动力较强、行业发展推动力较大的项目,尽快形成金融产业集群集聚效应,努力把金融商务区建设成为赣西地区最具活力的金融商务核心区和现代服务业高度集聚的城市精品区。

加快“新三板”产业园建设。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建立全链条的服务体系,为企业挂牌上市提供整套的服务,通过有效配置企业挂牌上市需要的各种要素资源,整合拟挂牌上市或已挂牌上市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资本资源,实现企业和资本市场的有效对接,努力把“新三板”产业园建设成为成为资本孵化产业园区和对接资本市场的试验区。

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先行区建设。立足萍乡市市情,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法和途径。通过建立组织体系、制定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探索农户增信方式、实施信用奖惩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信用宣传力度等措施,发现和增进农户等农村社会成员信用价值,建立健全农村信用评价和应用制度,改善“三农”金融服务,达到“服务政府、辅助银行、惠及农户”的工作目标,将我市建设为全省农村信用体系先行区。

四、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充分发挥保险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

稳步发展“三农”保险。加大“三农”保险政策扶持力度,整合“三农”扶持政策,引入市场竞争,推动政策性“三农”保险扩大覆盖面、提高服务水平,健全“三农”保险组织机构,支持保险公司依托基层政府完善乡村两级保险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相互制、合作制等农业保险组织。探索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大型物流中心、农产品基地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抓好重点农业龙头企业配套保险服务,支持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集聚效应明显的龙头企业集群、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助推消费与小微企业发展。加快发展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开展保单质押贷款服务。积极推动保险业与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证券、邮政等行业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合作,主动对接“财园信贷通”和“财政惠农信贷通”,提供“保险+信贷”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发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和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稳步发展与住房、教育、旅游等消费领域相关的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积极推动“对接险资”。加大项目整合和设计力度,多渠道遴选现金流和收益充足、符合保险资金投资条件的重点项目,充实项目库。积极创新保险资金投资我市的增信方式,完善增信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引进保险资金投资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产业、棚户区改造以及健康养老服务业,参与我市旅游、文化、生态、矿业等产业的整合开发。支持保险机构参与PPP项目试点。鼓励和引导保险资金来萍发起设立企业发展成长基金,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推动保险防灾减损工作常态化。提升政府、企业和居民利用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意识和水平。建立保险业与各级政府部门防灾减损联动工作机制,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处理应急体系。积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探索建立农房保险防灾防损长效机制。探索对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灾害的保障模式。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作机制和使用制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切实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充分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减少灾害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五、努力探索金融科技合作新机制,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建立健全创业投资体系。制订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构建以创业投资为核心的股权投资体系。通过扩大创业投资规模、加快引导基金运作步伐、建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完善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落实有关创业投资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不断建立健全创业投资体系,促进中小创新型科技企业成长壮大。

深化银行与科技型企业的合作。不断探索银企合作新模式,尝试开展投贷联动工作,创新和丰富金融产品,完善服务手段,促进银行、科技型企业合作向多元化、长效化方向发展。积极创新开发抵押与质押担保方式,开展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质押贷款。积极探索和推广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保理、贸易融资等服务。大力支持银行设立专业化的科技支行,争取在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或者通过网点转型等方式设立科技支行。

大力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吸收社会资本参与,筹备设立市级互联网金融发展基金;通过政策支持,鼓励风险投资、风险补偿等方式孵化、培育互联网金融企业,提高初创期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公信力,增强其抗风险能力。鼓励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在更广泛地区,为更多的群众,提供更便利的存贷款、支付结算、保险、投资、信用中介等金融服务,拓宽金融服务范围。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合格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服务,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探索建立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多层次投融资服务体系,在融资规模、周期、成本等方面提供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的产品和服务。鼓励互联网金融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强与实体企业融合,将互联网金融服务嵌入企业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减少企业财务成本,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六、努力探索金融扶贫工作模式,助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不断健全贫困地区金融体系。按照“新设、引进、延伸、改造、合作”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从稳住农村资金、增加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金三个方面着力建立贫困地区金融的资金供应体系,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贫困户基础信息和扶贫开发项目库信息共享机制,基本形成信用征集、评估等功能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促进金融精准扶贫真正落地到户。

加快农村保险市场建设步伐。探索发展“三农”保险的有效路径,加快建立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业保险体系。不断拓展保险业参与贫困地区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加快农村保险市场竞争主体引进步伐,提升农村保险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创新适合农村需求的保险产品,让保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市广大农民。

提高农村融资增信能力。鼓励金融机构根据萍乡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经济特点,进一步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建立健全涉农贷款担保财产的评估、管理、处置机制,探索扩大动产担保范围,推出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担保信贷产品。积极推进和完善多元化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鼓励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融资担保的服务力度。

深入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工作。不断挖掘普惠金融的内涵,拓展普惠金融的外延,探索建立普惠金融工作的长效机制,提升普惠金融综合服务能力,最终实现普惠金融工作的常态化,为农村广大居民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现代化的更接地气的金融服务,为贫困地区提供平等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机会。

加大金融扶贫攻坚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扶贫攻坚工作计划,以金融助推精准扶贫为着力点,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全面对接贫困地区,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增强扶贫信贷投放能力,做大扶贫信贷总量,充分发挥保险在扶贫攻坚中的作用,满足贫困地区多元化融资需求,充分发挥金融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

七、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进一步加强维护金融稳定的工作机制建设,探索成立金融风险研究专家组,建立金融风险监督控制和预警体系,完善维护金融稳定工作框架,强化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和监测评估能力,加强金融风险的前瞻性分析研究,及时发现重大金融风险的苗头,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认真开展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试点工作,避免重点企业金融风险累积扩散。建立健全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高效处置金融风险。加大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力度,积极帮助金融企业维护债权。加大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宣传,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信用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

第四部分“十三五”时期萍乡市

金融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加强和改善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新形势下做好金融工作的推动力作用。县区政府要按照“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规划、实施措施;要把握金融发展的形势要求,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增强专业素质,推动工作创新,统筹协调好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

二、完善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的工作联系,定期分析全市金融运行情况,形成加快推动全市金融改革发展的合力。积极搭建政、金、企沟通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金企对接活动,推进金融和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实现金融和企业的互利共赢。

三、加强金融人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制定培训计划,加大投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培养和引进优秀金融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在全行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