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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莲江湿地公园项目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县有关单位:经县人民政府十七届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莲江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莲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28日莲江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莲江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是我县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解放思想,大干实干快干,确保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的总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居环境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为切实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概况经国家林业局专家评委会评审,莲花县莲江湿地公园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获得通过。莲江湿地公园位于莲花县城东南侧,本次建设范围为莲江流域西侧,南起滨江公园,途径洋边、塘下、金家村等地,北至金家大桥止,全长约3.2km。以“莲江为轴,绿带为媒”,结合防洪堤岸与自然水系,以现状生态环境为依托,重点塑造莲江风貌、活力水岸、湿地之眸、乡野魅力四个景观节点,完成入口大门、水上乐园综合服务楼、小卖店、游客接待中心、绿化工程、园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营造集市民休闲、健身、娱乐、观光、体验于一体的城市滨水公共空间,打造县城生态旅游名片。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进一步优化莲江两岸生态环境,打造城区新的景观亮点,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塑造莲花生态名片。展示沿江地域文化特色和传承优秀乡土文化,提升莲花民众生活品质。做活经营城市文章,带动周边土地的开发利用,让土地效益最大化。三、项目建设投资预算投资估算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5000万元。1.工程建设费用4500万元;2.工程招标费用16万元;3.工程监理费用16万元;4.工程检测费用32万元;5.工程设计费用300万元;6.其他费用136万元。资金筹措全部由县财政自筹。四、实施步骤项目实施阶段整个工程分三个阶段:1.前期工作阶段:成立领导机构、确定工作方案、完成施工图设计、调整用地指标、完成征地拆迁、完成项目可研、立项有关审批手续、进行招投标工作。2.工程施工阶段:完成工程全部建设任务。3.工程验收阶段:会同县重监办、县财政局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工作进度安排1.8月底前完成可研报告及立项批复、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项目工程财政评审;2.9月份启动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3.10月上旬开工建设;4.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主要工程建设任务。五、保障措施成立领导机构该项目建设规模大,牵涉面广,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实施,特成立莲花县莲江湿地公园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该项目由县委常委、县农工部长贺添华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谢三平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县住建局局长罗建兵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公共政务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重监办、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琴亭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副局长朱逢春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整个工程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建设调度会。明确工作职责县发改委:负责项目招标核准手续。县财政局:负责协调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和拨付。县住建局:负责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工程招标、工程建设和质量进度监督,相关工程签证和工程验收等工作。县环保局:负责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县水务局:负责项目范围内防洪堤、排水等工程实施。县林业局:负责项目范围内苗木评估和保护工作。县公共政务局: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县城管局:负责项目范围内周边环境整治和完工验收后移交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对无理阻工和强揽工程现象进行处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用地指标的审批手续,协调处理项目征地拆迁、评估安置等工作。县重监办:相关工程签证和工程验收。县供电公司:提供施工临时用电。县自来水公司:负责项目施工供水和自来水管线的破损维修及抢修。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公司:负责项目施工范围内本部门管线的破损维修及搬迁工作。琴亭镇人民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协调处理评估安置及有关矛盾纠纷。各单位必须按照各自职责完成任务,确保项目按期开工,涉及工程建设预算外相关费用由各部门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提出请示,县政府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工作相关要求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严格质量监督,打造阳光工程。按照工程建设程序,严格招投标管理和施工质量监督,从严做好资金管理,同时由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把该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廉洁工程、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