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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江西省参展筹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厅,省属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设区市科技局及相关单位:

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由国家商务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农业部、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部委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每年在深圳举行,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科技类展会,有“中国科技第一展”之称。第十八届高交会将于2016年11月16日至21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

为充分利用高交会平台展示创新发展成就、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加快高新技术发展、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我省今年将组团参加第十八届高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江西省参展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我省组展工作,成员单位包括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新闻办、省科学院、南昌高新区管委会、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等有关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第十八届高交会的筹备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按照省政府对我省今年组展工作的要求,由省科技厅牵头商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参展筹备工作。

二、展会概况

第十八届高交会以“创新驱动 质量引领”为主题,组织展览展示、会议论坛、配套活动等,集中展现我国在高新技术领域的重要成就,树立“技术风向标”、“创新风向标”的功能,引领高新技术发展方向。本届高交会展览包括国家高新技术展、综合展、专业展和分会场四个部分。其中,国家高新技术展突出展示各部委局院的科技重点发展方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十二五”期间取得的相关成果;综合展包括创新与科研展区、高技术服务展区、科技创业型小微企业展区、创客展区、个人技术创新展区、外国团组展区、“一带一路”展区;专业展包括信息技术与产品展、节能环保展、新能源展、绿色建筑展、先进制造展、智慧城市展、电子新技术与应用展、光电显示展、航空航天科技展等;分会场包括无人系统展和高新技术人才与智力交流会。

三、参展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组织参展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本地区、本行会、本领域的优秀高新技术成果参展,积极展示创新发展新进展及新成就,坚持以“大科技、大开放”发展理念不断抢抓机遇、加强合作、共促发展。本届高交会我省重点组织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制造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等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与产品展示、项目投资洽谈等活动。

1.参展对象:

需要参加展示的高新技术成果及项目。

需要参加项目洽谈活动的项目方或投资方。

2.参展项目须突出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市场前景,能反映我省高新技术的发展水平,重点组织具有成果交易需求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参展。

3.参展项目将采取实物、展版、图片介绍以及印制项目汇编等形式进行宣传,并将编入高交会会刊资料和通过高交会网站发布。

4.费用:江西展区采取整体特装方式布展,上展板的项目每项收取2000元的展版及江西展团高新技术项目汇编制作费。

5.申报表格:

申请上展版的项目需填报《高交会项目登记表》,同时需提供展品的电子照片2-3张,并以配图文字给照片命名。

江西展位在高交会创新与科研展区9号馆内,填写《高交会参展商资料填报表》中参展展馆时选填为9号馆,展位号可暂不填写。

《高交会项目登记表》和《高交会参展商资料填报表》为必填表格,其他表格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自愿提交。

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30日前将相关参展商和参展项目的表格以电子文档格式报送至江西省参展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邮箱。

四、其它

1.江西省参展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机构设在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地 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刘美华 余强 陈燕萍

电 话:0791-86207391 86207393 86284608

传 真:0791-86207393 电子信箱:jxsgjh@163.com

2.相关信息查询及表格下载可登陆高交会网站:www.chtf.com。

3.我省组团参展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