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科技局,南昌、新余、景德镇、鹰潭、抚州、赣州、吉安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我省科技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驱动“5511”工程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实施2016年江西省创新驱动“5511”工程专项计划。现将专项计划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计划类别
重大研发专项。
平台基地计划。
人才团队计划。
二、申报要求
项目符合创新驱动“5511”工程专项计划指南的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江西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一定科研开发能力和基础,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事业单位,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申报人不能同时申报本次专项同类计划两个以上项目,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进行申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等检查过程中被发现有重大违规行为;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多头申报;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4.项目未经主管部门推荐。
重大研发专项、平台基地计划、人才团队计划的其他具体申报要求详见“2016年江西省创新驱动‘5511’工程专项计划项目指南”。
三、申报方式
使用《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由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可由江西省科技厅官网进入,江西省科技厅网址http://www.jxstc.gov.cn。
四、推荐及报送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指南的要求仔细阅读《项目申报书》,确保申报质量,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对审查合格的项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按隶属关系报送到相应的业务主管部门。
各项目业务主管部门要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对同意推荐的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中的主管部门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纸质《项目申报书》集中统一报送,并同时制作《推荐项目汇总一览表》,报送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未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推荐的项目,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对其纸质材料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推荐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超过规定时限的将不予受理。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8月30日,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18:0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0月17日18:00。
受理单位: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7号
电 话:0791-88175549 86200587
电子信箱:jxkj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