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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西省工信委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2016年上半年,我委认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委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制监督,以法治保障全省工信领域经济发展,为加快实现“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营造良好的工信法治环境。

一、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主要情况

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法制学习纳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上半年安排处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100余人。我委加强机关各业务处室对业务内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活动。其中,我委五月份组织了一期“2016年全省无线电监测技术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共计56人参加;我委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组织协管办和设台单位共组织各类培训14期620余人参加;同时,我委共有68人参加工信部、省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江西省工信委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江西省工信委关于法治江西建设2016年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的通知》,围绕省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以优化决策机制为抓手,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落实完善政府立法工作制度。全力推进我委上报的并已列入省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的《江西省盐业实施管理办法》、《江西省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省政府规章建议项目出台工作,力争在2016年内出台。全力做好我委上报的《江西省工业园区管理条例》、《江西省信息化促进条例》、《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江西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江西省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6项立法建议项目的调研、修改、论证工作,使其立法条件进一步成熟完善,争取列入2017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

二是优化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根据《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及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管理的要求,制定了《省工信委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江西省工信委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委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形成责任明确、程序规范、监督到位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三方协作配合,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江西省工信系统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买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非法经营食盐的四项违法犯罪行为明确了案件移送标准。

四是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对《江西省工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理限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幅度,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促进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公正、规范、高效运行。

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按照《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的指导意见》要求,认真落实《江西省工信委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今年上半年,委法律顾问审核我委相关文件12件,认定为规范性文件7件,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

六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梳理完善我委权力和责任清单,通过我委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加大对我委取消、下放、保留的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我委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委明确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人,明确了专兼职信息员撰写、报送信息稿件和宣传报道材料的任务,上半年获评“全省信息报送先进集体”,办公室孙超同志获评“全省信息报送先进个人”。据初步统计,我委上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30条。完善新闻发言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澄清等制度,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不断强化行政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行为监管。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法治专门队伍,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江西省工信委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圆满完成“六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我委无线电监督检查处获评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法规处关朝江同志获评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有序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了《江西省工信委2016年度法治江西建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度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强调和部署。

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双公示”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江西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我委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同步将公示内容推送省公共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我委对照省编办新发布的《江西省工信委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指定专人对我委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进行梳理并更新,在我委的门户网站公布了《江西省工信委行政许可公开目录》、《江西省工信委行政处罚公开目录》。进一步强化科技、装备在工信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执法手段。

三是加强行政许可窗口管理。认真根据《江西省工信委行政许可窗口综合管理制度》和《江西省工信委行政许可窗口及电子监察管理办法》,按计划安排调整窗口人员,强化窗口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及时在我委门户网站更新行政窗口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方便申办人员进行相关咨询和办理。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编印成册并在行政窗口醒目位置进行摆放,使申办人员在办理过程时一目了然。认真指导抓好每一个审批项目的办理,不断加强我委行政许可窗口的日常建设和管理。据统计,我委上半年按规定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办理行政审批项目共5件。

四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与监督。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行政执法监督,加大无线电管理、节能监察、黄金管理、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监管、新墙材监管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力度。据初步统计,2016年上半年,全省市县散预办累计实施行政执法检查1600次,决定立案30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80起,行政处罚6起;全省各级墙革办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1005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11起,决定立案3起,行政处罚2起。全省无线电执法部门先后查获“伪基站”8起,查处“黑广播”案件32起、手机诈骗案件2起、卫星电视干扰器2起、移动通信干扰器7起、其他无线电业务非法设台23起,查获考试作弊案件16起,实施行政处罚14起,排查各类无线电干扰77起。

以维护和谐发展环境为重任,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健全完善行政复议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我委收到行政复议申请0件 。

二是积极推进行政调解。为贯彻落实好省法制办、省综治办《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我委及时下发了《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2016年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我委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进行了强调和明确。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我委受理行政调解案件0件。

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认真落实专人接访和领导包案制度,耐心做好相关政策的解答,认真做好信访答复、复查工作。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我委上半年由政府信箱、省长手机、网上信访、群众来信等方式收到信访件11起,经省信访局核查1起,答复7起,正在办理3起。

二、上半年贯彻执行《江西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办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对《江西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办法》的学习和贯彻,已将听证要求纳入《省工信委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内,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折不扣地抓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办法的有效落实。经统计,上半年来,我委尚无产生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

三、下半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打算

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使其熟悉掌握与自身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内容,更好地符合行政执法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窗口建设,加强日常业务管理,规范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按照《江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江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和省法制办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措施的变化情况,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实行再审查、再清理。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工作。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抓好《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贯彻落实,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工作评估和经验总结,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备案审查等工作。

进一步做好“法治江西”建设相关工作。认真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江西建设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在认真学习传达,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牢牢把握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扎实推进工信法治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