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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四个强化”治超工作效果显著

自去年开展治超工作以来,德安县始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做到“四个强化”,初步建立了权责明晰、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超工作体系,治超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

强化源头管理。由县交警大队牵头,15个乡配合,全面摸清交通运输货运车辆保有量,为开展联合执法奠定基础;安排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全县车辆维修店进行检查,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严格禁止企业非法改装货运车辆。针对全县重点矿山企业、货运场所,安排专人进行督导。同时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等主流媒体上发布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治超氛围,确保从源头上不超限、超载。

强化业务培训。多次组织县治超站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相关治超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奉公守法意识、文明执法意识,进一步提升治超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严格实行“一超四罚”和“四个一律”制度。

强化路面执法。由县交运局牵头,县运管、交警、城管大队等部门配合,开展了站点检查、流动检查工作。依托位于省道旁的县治超站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活动,严格落实了24小时值班制,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针对查处的非法改拼装车辆,现场切割,强制非法改拼装车辆恢复原状,确保整改到位。

强化部门联动。县政府组织县交运、交警、公路等部门成立不少于20人的治超专项小组2个,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乡镇村组、重点货运企业的检查。同时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互通信息、强强联合,加大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的整治力度,促进治超工作长效化和常态化。

截至2017年3月1日,该县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35次,检测车辆2795辆,查处超限超载案件214件,处罚扣分120分,恢复非法改装车辆300辆,卸载超载货运3730余吨,罚款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