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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1.进一步研究制定和实施支持苏北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加大对宿迁市的扶持力度。

—摘自《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2000年11月1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2.全省继续加强对苏北地区的支持,在财政转移支付、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实施政策倾斜,特别要加大对宿迁市的扶持力度。

—摘自《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001年2月12日江苏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3.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允许和支持宿迁市采取比其他地区更加灵活的政策。

—摘自《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苏北发展的意见》(苏发12号)

4.重点加大对宿迁市的扶持力度,允许和扶持宿迁市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和做法,探索加快发展的新路子。

—摘自《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现“两个率先”的决定》(2003年7月22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5.重点加大对宿迁的扶持,下更大力气帮助宿迁实现突破。

—摘自《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5年11月13日中共江苏省委十届九次全会通过)